广东新增本土确诊15例无症状5例(6月2日最新疫情消息)

6月2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5例,广州报告,其中4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广州报告。

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广州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7例,广州报告5例,东莞报告1例,中山报告1例。

本土新增15+5均为广州报告

2021年6月2日0时至24时,广州市新增境内确诊病例11例、由原已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4例,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新增境内无症状感染者5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

新增11例境内确诊病例、5例境内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确诊病例1:女,39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白鹤洞东十巷。发热门诊排查发现。

确诊病例2:男,70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道海南村赤岗西约。为佛山市某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3:女,51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道海南村赤岗西约。为5月29日无症状感染者5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4:女,56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道海南村赤岗东约。为5月28日无症状感染者5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5:女,84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道海南村赤岗东约。为5月28日无症状感染者5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6:女,14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道海南村赤岗东约。为5月28日无症状感染者5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7:男,38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道海南村赤岗东约。为5月28日无症状感染者5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8:女,3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道海南村赤岗东约。为5月28日无症状感染者5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9:女,61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道海南村赤岗东约。为5月28日无症状感染者5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10:女,49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观鹤小区四巷。在重点人群排查中发现。

确诊病例11:男,16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观鹤小区四巷。在重点人群排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男,3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道海南村赤岗东约。为佛山市某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无症状感染者2:男,42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西塱湛涌大街。为5月27日无症状感染者1的次密切接触者。

无症状感染者3:男,58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道冲田街。在重点人群排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4:男,7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观鹤小区三巷。在重点人群排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5:女,58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道冲田街。在重点人群排查中发现。

新增11例确诊病例和5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从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和就诊人员中主动排查发现,检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即转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上述病例和感染者涉及重点活动场所:

荔湾区:天嘉市场、坑口市场、赤岗肉菜市场、钱大妈(鹤园大厦店)、大利家生活超市(鹤洞路店)、其贤酒家、山顶市场五谷坊早餐店、味缘阁美食、汇美服装城、路忠娥剪发店

越秀区:雀冠棋牌室

番禺区:石碁镇低涌村苗木场

截至目前,共甄别上述病例和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117名,并已按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涉及的相关居住场所和活动场所均已进行终末消毒。

原已公布的4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情况

原已公布的4例无症状感染者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治疗期间,CT检查显示肺部有炎症,经进一步检查及专家会诊,6月2日,均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新增2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5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男,34岁,中国籍。5月25日从坦桑尼亚出发,先后乘坐WY706、WY851航班于5月28日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男,34岁,中国籍。5月25日从缅甸乘坐8M711航班于当日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女,38岁,中国籍。5月25日从缅甸乘坐8M711航班于当日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男,30岁,中国籍。5月26日从加拿大乘坐CZ330航班于当日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女,27岁,中国籍。5月24日从马来西亚乘坐OD612航班于5月25日从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男,32岁,中国籍。5月24日从马来西亚乘坐OD612航班于5月25日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男,40岁,中国籍。5月15日从阿联酋乘坐EK362航班于当日飞抵广州入境。

新增2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5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即按全程闭环管理程序转运至集中隔离点。检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即转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中山新增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6月2日0—24时,中山市新增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阿联酋输入),详情如下:

女性,41岁,中国籍,无新冠疫苗接种史。于当地时间5月29日从阿联酋迪拜出发乘坐EK362航班于北京时间29日下午飞抵广州白云机场。入境后按全程闭环管理程序转运至我市集中隔离点。5月29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6月2日在集中隔离期间检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无发热等健康异常,立即转送至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隔离诊治,6月2日报告为境外输入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仍在市第二人民医院隔离观察。经流行病学调查研判,该患者在中山市无密切接触者。

健康码变黄色?

黄码人员核酸检测点公布

这两天,有广州市民发现,粤康码或是穗康码的绿码突然转为黄码。黄码人员应该去哪里检测?这里有一份已公布区域的详细清单。

天河:

自2021年6月3日10时起,天河区在21个街道启用26个粤康码黄码人员核酸检测采样点,请持粤康码黄码的天河区居民立即与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引尽快前往专门专采绿色通道免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戴好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番禺:

番禺区在全区各镇街增设16个穗康码“黄码”人员专用核酸检测点。居住在番禺或在番禺工作的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证明属番禺务工人员的工作证明,就近到“黄码”专用检测点免费进行核酸检测。

白云:

6月2日,白云区公布最新29处黄码人员临时核酸检测采样地点。详见以下表格:

花都:

花都呼吁市民据自身情况携带身份证,选择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检测。所有健康码为黄码、橙码人员,请尽快到新华街党群服务中心(地址:花都区迎宾大道120号)进行核酸检测采样 。

*其他需做核酸检测的市民请不要到上述检测点

黄埔:

黄埔区所有检测点都接受健康码黄码的市民进行检测,请市民做好个人防护。

海珠:

6月2日海珠区公布最新52处临时核酸检测采样地点,均可测黄码。

喝个早茶就能传染?

广东疾控首席科学家支招个人防疫

近日,广东出现的本土疫情让大家“心慌慌”。一起喝个早茶,同吃一顿饭就能被感染,这么强的病毒该怎么防?广东疾控首席科学家林鹏回应相关热点。

☞ 广州排查出的感染者仍然局限在少数重点区域

林鹏表示,当前在核酸大规模筛查中不断发现新增感染者是正常的事,感染者能够被发现,正说明筛查是快速有效的。他介绍,广州近期新增病例仍然集中在两个重点管控区域——荔湾区的中南街和白鹤洞街。从目前情况看,排查出的感染者仍然局限在少数重点区域内,说明前期流调方向是正确的,处置应对是正确的,防控措施是有力的。

林鹏提醒,为了减少病毒传播风险,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请广大市民继续配合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外出。在扩大排查区域范围内的市民朋友,请理性看待,不必焦虑,按街道社区安排有序参与核酸检测工作,减少聚集,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

☞ 当前的检测试剂对突变株仍然有效

林鹏提到,5月21日以来,广州本地感染者中已检测的基因测序结果高度同源,病毒传播速度极快。“虽然传播力强,但这次病毒的传播途径并没有太大变化,仍以呼吸道传播为主,接触传播为次要途径。当前的检测试剂对突变株仍然有效。”林鹏说。

如何做好个人如何防护?林鹏表示,任何疫苗的保护效力都不可能达到100%,所以无论是否已接种疫苗,勤洗手、戴口罩、多通风、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等防护措施都要做好。当出现发热、咳嗽等情况,林鹏建议,一定要及时就医,“特别是在疫情重点管控区域内,如果出现不适,一定要及时向街道或社卫中心报告。”

被隔离封闭,工资怎么发?

广州发布指引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涉疫情劳动关系政策指引

被依法隔离,劳动者不能返岗,工资如何计发?受疫情影响,企业与劳动者不能依法及时订立或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处理?这些都有答案。

1. 因政府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返岗,劳动者的工资应如何计发?

答: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对企业安排未返岗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2)对企业安排劳动者在受疫情影响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3)劳动者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企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2. 劳动者被依法隔离时,工资如何计发?

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3.对于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可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对依法实行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劳动者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对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也不得因此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4.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不能依法及时与劳动者订立或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如何处理?受疫情影响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又应如何处理?

答:受疫情影响,企业与招用的劳动者不能依法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可通过协商合理顺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与书面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疫情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确实无法履行的,不得采取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做法,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5.疫情期间,当事人应如何申请劳动调解仲裁?

答: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和解,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当事人可采用网络、邮递等方式提交资料,通过电话、在线视频等非接触即时沟通方式申请调解争议。符合条件的仲裁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可采取视频审理、书面审理等方式处理。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参加庭审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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