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苏轼传翻译原文(苏轼传文言文翻译)

《宋史 苏轼传》全篇翻译及注释。

苏轼,字子瞻,眉州眉山人。

苏轼,字子瞻,生于宋仁宗景祐二年(1036)腊月十九日卯时,卯时是指太阳冉冉升起的那段时间,早晨5点至7点。仿佛标志了一个古代的文学巨星伴随着朝阳已然诞生。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自1912年民国以前,古代的正史和文章采用农历纪年,所以我们在表达古代人物出生年月日的时候,还是应当农历纪年为主,或者使用年号。

【1】古代,人物的字就是别名,是对名字的补充或解释。因为苏轼名字的“轼”是指古代车厢前面用作扶手的横木,《左传·庄公十年》里记载: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瞻是往上或往前看的意思,《尔雅》记载:瞻,视也。所以,苏轼名轼,字子瞻。苏子瞻是苏轼号东坡居士前被人称呼最多的名称。

【2】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眉山县的名字是在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公元976年,由通义县改称眉山县,是西川路眉州治所。辖区大致相当于今天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作者也想说明一下,因为古代地区在不同朝代、不同皇帝、甚至同一年份都可能有不同的行政区划,沿革的历史极其复杂,我们在阅读历史资料的时候,只需要知道它大概的方位、属于今天哪一个省市基本就足够了。千万不要为了争论具体的地点而产生议论。

生十年,父洵游学四方,母程氏亲授以书,闻古今成败,辄(zhé)能语其要。

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苏轼十岁时,父亲苏洵在四方游学,母亲程氏亲自教他读书,每当听到古今的成败得失,苏轼总能说出其中的要害。这里的辄表示往往、总是的意思。

【1】苏洵(1010—1066),苏轼、苏辙父亲,北宋著名文学家。

【2】程氏(1011—1057),眉山富豪程文应之女,生三男三女。

程氏读东汉《范滂传》,慨然太息,轼请曰:"轼若为滂(pāng),母许之否乎?"程氏曰:"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邪?"。

有一次,母亲程氏读到《后汉书 范滂传》时,不禁发出感慨,苏轼便向母亲问到:“轼儿如果成为范滂一样的人,母亲您觉得怎样?”母亲程氏说:“你能做范滂,我难道不能做范滂的母亲吗?

范滂是东汉桓灵两帝时期的大臣,因弹劾权贵、反贪治腐而受到宦官诬陷,最后郁郁而终。通过这一段故事,我们可以看出来,苏母既懂得学问,性格也比较豪爽坚毅,对于后来的苏轼影响较大。

比冠(guàn),博通经史,属(zhǔ)文日数千言,好贾谊、陆贽书。既而读《庄子》,叹曰:“吾昔有见,口未能言,今见是书,得吾心矣。

这里的比是指等到...时候,冠是指二十岁。宋仁宗至和二年,公元1055年,苏轼年满20岁,就已经精通经传、历史,每天能撰写几千字的文章,并喜欢阅读西汉贾谊、唐朝陆贽的书。注意,这时候,他也与王弗结为了夫妻。

不久后,读到《庄子》时,苏轼感叹的说:我从前有一些见解,总是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现在看到这本书,总算能引起心中的共鸣了。

贾谊是西汉初年著名政论家,苏轼进入仕途初期、二十余岁时,曾撰写《贾谊论》,对贾谊的人格及其悲剧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陆贽是唐朝中期德宗朝著名宰相,《乞校正陆贽奏议进御札子》,希望当朝者能从中学习治国之术。而苏轼与道家的联系,一直以来也常常为人津津乐道。

嘉祐二年,试礼部。方时文磔(zhé)裂诡异之弊胜,主司欧阳修思有以救之,得轼《刑赏忠厚论》,惊喜,欲擢(zhuó)冠(guān)多士,犹疑其客曾巩所为,但置第二;复以《春秋》对义居第一,殿试中乙科。后以书见修,修语梅圣俞曰:“吾当避此人出一头地。”闻者始哗不厌,久乃信服。

宋仁宗嘉佑元年(1056),苏洵携苏轼苏辙三人离开眉州,五月到达都城东京开封府。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22岁的苏轼参加礼部科举考试。

当时文章支离分裂和诡异奇怪的弊病很严重,欧阳修正思索有什么方法能救治这种弊病,而在见到苏轼撰写的《刑赏忠厚论》后,欧阳修很是惊喜,想将他评为进士第一名,但怀疑是自己的学生曾巩写的,便将苏轼放在了第二名。等到殿试的时候,苏轼又以《春秋》经义策问取得第一,中乙科,进士第二等。

再后来,苏轼携书信拜见欧阳修,欧阳修对梅尧臣说:“我的文章比这个人要逊色一大截啊!”当时听到这话的人都认为欧阳修夸大事实,并不信服。很长时间之后,大家才真正信服了欧阳修的话。这里,苏轼殿试的具体成绩、苏轼为什么后来被人信服,在《宋史》、《东坡先生墓志铭》中都没有明确记载。

需要注意的是,《刑赏忠厚之至论》中尧与皋陶(yáo)对刑法互相制约的例证在当时一度引起了争议,主人公实际上是周公不是尧。《尚书•多方》中周公曰:我惟时其战要囚之,至于再,至于三。乃有不用我降尔命,我乃其大罚殛之!其意思是,我把那些犯罪的人囚押起来,以至于两次、三次,为的是让他们改过自新。以后如再触犯我的法令,我就要严惩他们,甚至处其死罪。作者推测,苏轼在写作时很可能是记错了。

丁母忧。五年,调福昌主簿。欧阳修以才识兼茂,荐之秘阁。试六论,旧不起草,以故文多不工。轼始具草,文义粲然。复对制策,入三等。自宋初以来,制策入三等,惟吴育与轼而已。

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苏轼考中进士后不久,母亲程氏于眉山病逝,苏轼返回眉州眉山,为母亲守丧。因为古代守丁忧需满二十七个月。因此,25岁的苏轼在嘉祐五年(1060),以进士的身份回京,调任河南府福昌县主簿,因参加制科考试没有赴任。

福昌县是唐高祖武德二年 (619) 改宜阳县置,辖区大致在今天的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与当时的北宋都城开封比较近。

嘉佑六年(1061)8月,欧阳修因苏轼才能见识都比较出色,举荐他进入秘阁,即朝廷藏书的地方。由于当时的人们应试都不打草稿,文章多数写的很一般,但从苏轼开始起草,写出的文章逻辑就很清晰。于是,在参加了朝廷不定期举办的制科考试后,苏轼被列入第三等,因为第一等、第二等是虚设,不授予。所以,《宋史》讲,自从北宋初年以来,制策被列入第三等的,只有吴育和苏轼两个人。

吴育是宋仁宗前期重臣,官至参知政事,比苏轼的辈分还要一些。

除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关中自元昊叛,民贫役重,岐下岁输南山木筏,自渭入河,经砥柱之险,衙吏踵破家。轼访其利害,为修衙规,使自择水工以时进止,自是害减半。

在古代,授职升职降职都有很多种词语,除的意思是免去旧职务授任新职务。

嘉佑六年(1061)冬天,26岁的苏轼被朝廷重新任命为大理寺评事、凤翔府签书判官。北宋以京官身份到地方州府任判官称之为签判。凤翔府,唐朝肃宗至德二年(757)升凤翔郡置,北宋属秦凤路。辖区大致在今天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

关中,历朝历代范围不一,大致指陕西省及其周边地区。李元昊,西夏王朝建立者。北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西夏进攻北宋边境、威胁关中,双方在此后经历多次大战。庆历四年(1044),双方签订“庆历和议”。

关中地区自从西夏李元昊叛乱后,百姓贫困、差役繁重,岐山下每年输送到南山的木筏,从渭河进入黄河,往往要经过河流湍急的地方,导致当地的衙吏相继破产。苏轼访察到其中的利弊所在,为衙门修订了新衙规,让衙吏自由选择水工,按时输送木筏,可适当停止,从此损失的利益减少了一半。

治平二年,入判登闻鼓院。英宗自藩邸闻其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知制诰。宰相韩琦曰:“轼之才,远大器也,他日自当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养之,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进用,然后取而用之,则人人无复异辞矣。今骤用之,则天下之士未必以为然,适足以累(lěi)之也。”

嘉祐八年(1063)农历三月,宋仁宗驾崩,养子赵曙登基,于次年(1064)改元治平,是为宋英宗,宋朝正式进入了中期。

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30岁的苏轼从凤翔府回京担任登闻鼓院判官。宋英宗在做藩王的时候就听闻过苏轼的名声,想依照唐朝的旧例召苏轼进入翰林院,起草诏令,但身旁的宰相韩琦说道:“苏轼的才能,将来必成大器,担当天下大任,关键在于朝廷要合适地培养他,使天下的士人无不敬畏、羡慕且佩服他,都想要朝廷重用他,在这样的情况下,将来召来重用,那天下的人都不会有异议。如果按照现在的情况,突然重用苏轼,天下的士人未必会服气,反而会使得苏轼受到不必要的争议。

这里说要说明,北宋前期的许多宰相都有在翰林院供职的经历,例如李昉、吕蒙正、王旦等,因此韩琦才认为,英宗让30岁的苏轼过早进入翰林不太合适。

英宗曰:"且与修注如何?"琦曰:"记注与制诰为邻,未可遽(jù)授。不若于馆阁中近上贴职与之,且请召试。"英宗曰:"试之未知其能否,如轼有不能邪?"琦犹不可,及试二论,复入三等,得直史馆。轼闻琦语,曰:"公可谓爱人以德矣。

英宗对韩琦说:“姑且给他修注一职如何?”韩琦说:“修注官和知制诰的地位相近,也不可马上授予。不如在馆阁中找一个较靠上的贴职授予他,同时召来考试。”英宗说:“考试不知他能否胜任,像苏轼这样的才子会有不能担任的吗?”韩琦还是不同意,等到了苏轼在考试中撰写了两篇文章后,又被列入第三等,这样才得到了直史馆的职位。苏轼知道了宋英宗和韩琦的这些对话后,感叹道:“韩公是用德行来爱护人的呀。”

馆阁,北宋初沿唐制置昭文馆、史馆、集贤院,号称三馆。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总为崇文院。端拱元年(988),于崇文院中堂建秘阁,与三馆合称馆阁。掌收藏图籍、编修国史、编校书籍之事。

直史馆,北宋初年置,为馆职之一,任职一至二年,然后委以重任,并可超迁官阶,后亦可作为特恩加授外任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罢去此官。

会洵卒,赙以金帛,辞之,求赠一官,于是赠光禄丞。洵将终,以兄太白早亡,子孙未立,妹嫁杜氏,卒未葬,属(zhǔ)轼。轼既除丧,即葬姑。后官可荫,推与太白曾孙彭。

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苏轼父亲苏洵在京师开封病逝。此前,治平二年(1065),苏轼妻子王弗在开封病逝。于是,苏轼买船运送父亲、妻子灵柩,经大运河转长江,回归故里眉山,葬于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今四川省眉山市土地乡苏坟山)。朝廷赐给金帛,苏轼推辞了,希望追赠父亲一个官职,于是赠光禄丞。

当时,苏洵快要去世的时候,因哥哥苏澹苏太白早亡,子孙没有成人,自己的妹妹又嫁给了杜垂裕,现在还未下葬,因此将这件事嘱咐给儿子苏轼。苏轼服丧期满后,马上安葬了姑母。后来,朝廷的重要官员可以让后代得到官职庇荫,苏轼将这个机会让给了苏澹苏太白的曾孙苏彭。

根据苏家族谱,苏彭的曾祖父是苏涣,苏涣是苏洵的二哥,并没有早卒,早卒的是苏澹。因此推测,苏彭过继给了苏澹的后代。

熙宁二年,还朝。王安石执政,素恶(wù)其议论异己,以判官告院。四年,安石欲变科举、兴学校,诏两制、三馆议。

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英宗驾崩,长子赵顼即位,于次年(1068)改元熙宁,是为宋神宗。宋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为父亲守丧三年的苏轼回到朝廷,时年34岁。当时,王安石担任参知政事副宰相,向来厌恶苏轼的政治主见和自己不同,仍然任命苏轼任登闻鼓院判官。

熙宁四年(1071)年,王安石想要改革科举、兴办学校,皇帝下诏让翰林学士、知制诰、史馆、昭文馆和集贤院的官员一同商议。

两制:这里需要说明,在唐宋两朝,翰林学士起草内廷书诏,掌内制。中书舍人及知制诰起草外廷书诏,掌外制,称为两制。

三馆:北宋一朝将史馆、昭文馆、集贤院称为三馆,三馆大学士一般由宰相兼任,下属学士、编修等就由其他官吏兼任,凡带馆职者,都是朝廷比较重视的官吏。

轼上议曰: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责实之政,则胥(xū)史皂隶未尝无人,而况于学校贡举乎?虽因今之法,臣以为有余。使君相不知人,朝廷不责实,则公卿侍从常患无人,而况学校贡举乎?虽复古之制,臣以为不足。夫时有可否,物有废兴,方其所安,虽暴君不能废,及其既厌,虽圣人不能复。故风俗之变,法制随之,譬如江河之徙移,强而复之,则难为力。

担任直史馆官吏的苏轼上奏折说道: 求得人才的道路,在于了解人;了解人的方法,在于注重实际。假使君主和宰相有了解人的英明,朝廷有注重实际的政策,那么就是小吏衙役中也未尝没有人才,何况学校和科举呢?即使沿用现在的办法,我认为选拔的人才绰绰有余。如果君主和宰相没有知人之明,朝廷不求实,即使在公卿和侍从之臣中也会常常忧虑没有人才,又何况学校和科举呢?即使恢复古代的制度,我以为还是不够。

至于时代有可行与不可行,政事有废除的和兴起的,如果该政策顺应时代,即使是暴君也无法废除,如果该政策不再顺应时代潮流,即使是圣人也无法恢复。所以法律制度是跟随时代的风气、礼节、生活习惯改变的,就好像江河改道,如果强行恢复旧的制度,恐怕这个制度也不会有很好的效果。

【1】上议,向皇帝报告情况。

【2】胥史,小官吏。《新唐书·牛仙客传》:力士 曰,仙客本胥史,非宰相器。

【3】皂隶,衙门里的差役。

庆历固尝立学矣,至于今日,惟有空名仅存。今将变今之礼,易今之俗,又当发民力以治宫室,敛民财以食游士。百里之内,置官立师,狱讼听于是,军旅谋于是,又简不率(shuài遵从顺从)教者屏之远方,则无乃徒为纷乱,以患苦天下邪?若乃无大更革,而望有益于时,则与庆历之际何异?

故臣谓今之学校,特可因仍旧制,使先王之旧物,不废于吾世足矣。至于贡举之法,行之百年,治乱盛衰,初不由此。陛下视祖宗之世,贡举之法,与今为孰精?言语文章,与今为孰优?所得人才,与今为孰多?天下之事,与今为孰办?较此四者之长短,其议决矣。

臣苏轼知道,仁宗皇帝庆历年间,就已经设立了学校,到了今天,仅存空名。现在要改变当今的礼制,更改当今的风俗,又要发动百姓来修建官府,收取百姓的财物来养活游学的士人。在方圆百里之内,设官员、立教师,刑狱之事在这里审判,军事问题在这里讨论,同时要挑选不服从教化的人驱逐到远方去,那岂不是徒然制造纷乱,使天下人愁苦吗?如果不作大的更改,又希望对现在有所裨益,那这样的改革和庆历时代有什么不同?

所以,我认为今天的学校,依然可以沿用先王的旧制度,不在我们这一代废去就足够了。至于科举的办法,实行了一百年,国家的治乱和盛衰,根本不是一个制度所决定。陛下您想象一下,祖宗试行科举的办法,和今天的比起来哪一个更精?以前的言语和文章风格,和今天比哪一个更好?所得到的人才,和今天比哪一个更多?天下的事,和今天比哪一个处理地更得好?把这四点的优劣势进行比较,那就可以做出决断、解决争议了。

今所欲变改不过数端:或曰乡举德行而略文词,或曰专取策论而罢诗赋,或欲兼采誉望而罢封弥,或欲经生不帖墨而考大义,此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愿陛下留意于远者、大者,区区之法何预焉。臣又切有私忧过计者。夫性命之说,自子贡不得闻,而今之学者,耻不言性命,读其文,浩然无当而不可穷;观其貌,超然无著而不可挹(yì),此岂真能然哉!盖中人之性,安于放而乐于诞耳。陛下亦安用之?

苏轼继续说,现在想要改变的不过是这几点:有的人说乡试选拔人才注重德行而忽略文词,有的人说专取策论型文章而忽略诗赋型文章,有的人想兼取名望希望试卷能够不密封,还有些人想要让研究经学的书生不考帖经而去考大义,这些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人。

请陛下留意在长远的、重大的事情上,这些区区的小事又何相干。我又实在有过于忧虑的方面,那些关于人性天命的说法,从子贡开始就没再听说,而现在治学的人,以不说人性天命为耻,读他们的文章,立意宏大难以追根问底;看这些人的相貌,没有显著的特征加以斟酌,难道这世道应该是这样的吗?苏轼不禁感叹道:或许,人世间的性情,就是安于放纵、喜为怪诞吧。陛下又怎能安心的使用这些人呢?

议上,神宗悟曰:“吾固疑此,得轼议,意释然矣。”即日召见,问:“方今政令得失安在?虽朕过失,指陈可也。”对曰:“陛下生知之性,天纵文武,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断,但患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愿镇以安静,待物之来,然后应之。”神宗悚然曰:“卿三言,朕当熟思之。凡在馆阁,皆当为朕深思治乱,无有所隐。”轼退,言于同列。

苏轼的奏议上呈后,神宗觉悟地说道:“我本来怀疑这件事,但看到苏轼的奏议后,心里就清楚了。”当天召见苏轼,向苏轼询问道:“当今政策法令的得失在哪里?即使是我的过失,也可以指出来。”苏轼回答说:“陛下天生就有贤明的智慧,上天赐予文才武功,不用担心自己会有不明察、不勤政、不决断的地方,但需要注意治理事务不能太急躁,不能所有人的话都听进去,提拔官员也不能太快速。臣希望陛下能稳定地来治理国家,等待问题出现,再加以处理。”神宗震惊地说:“你的三句话,我应当仔细地考虑。今后,凡是在馆阁当差的人,都应当为我思考治理问题的办法,不要有所隐瞒。”苏轼退下后,和同僚讲起这件事。

安石不悦,命权开封府推官,将困之以事。轼决断精敏,声闻益远。会上元敕府市浙灯,且令损价。轼疏言:“陛下岂以灯为悦?此不过以奉二宫之欢耳。然百姓不可户晓,皆谓以耳目不急之玩,夺其口体必用之资。此事至小,体则甚大,愿追还前命。”即诏罢之。

知道这件事后的王安石很不高兴,将苏轼调任为开封府推官,想要用繁忙的事务来困主苏轼。但苏轼处事机敏,名声传得更远。正逢元宵节,开封府下令购买浙江的灯彩,且命令要降低价格。苏轼上疏说:“陛下难道喜欢灯彩吗?这不过是奉承太皇太后和皇太后而已。臣认为,百姓不能每家都买,如果去购买不急用的这些灯彩,反而会夺去他们衣食所必需的钱财。这件事看起来极小,但关系很大,希望您能追回成命。”之后,皇帝下诏,准许了苏轼这一提议。

【1】推官,宋朝三司各部设一员,主管各案公事。开封府亦设左、右推官各一员,分日轮流审判案件。

【2】上元,农历正月十五日为上元节,也叫元宵节。

【3】二宫,太皇太后与皇太后,在当时指宋仁宗曹皇后和宋英宗高皇后,出自苏轼《谏买浙灯状》。

时安石创行新法,轼上书论其不便,曰:臣之所欲言者,三言而已。愿陛下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人主之所恃(shì)者人心而已,如木之有根,灯之有膏,鱼之有水,农夫之有田,商贾之有财。失之则亡,此理之必然也。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众而不安,刚果(愎bi)自用而不危者。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悦矣。

当时王安石正推行新法,苏轼上书论新法不利,说:我所想说的,三段话而已。请求陛下维系人心,尊重风俗,保存法纪

接下来,第一段,维系人心。苏轼说:君主所依靠的是人心,正像树有根,灯有油,鱼有水,农夫有田,商人有钱。失去了就会灭亡,这是必然的道理。从古到今,没有说与民休息的不能安定,刚愎自用而不遇到危险的。想必陛下也知道百姓对新法的不满了。

祖宗以来,治财用者不过三司。今陛下不以财用付三司,无故又创制置三司条例一司,使六七少年,日夜讲求于内,使者四十余辈,分行营干于外。夫制置三司条例司,求利之名也;六七少年与使者四十余辈,求利之器也。造端宏大,民实惊疑;创法新奇,吏皆惶惑。以万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财,论说百端,喧传万口,然而莫之顾者,徒曰:“我无其事,何恤于人言。”操网罟(gǔ)而入江湖,语人曰“我非渔也”,不如捐网罟而人自信。驱鹰犬而赴林薮(sǒu),语人曰“我非猎也”,不如放鹰犬而兽自驯。故臣以为欲消谗慝(tè)而召和气,则莫若罢条例司。

从太祖皇帝以来,管理财政的只是三司。现在陛下不把财政权利交付给三司,无故创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用六七个青年人,日夜在里面讨论研究,又派出四十多人,分头外出办事。在臣看来,制置三司条例司,是求利的名义;六七个青年人和四十多个派出人员,是求利的工具。这样一来,声势很大,百姓感到惊讶和疑虑;创立的法令新奇,差吏感到畏惧和疑惑。如果用皇帝的身份来谋求财利,用天子的宰相来管理财务,难免会让万民议论纷纷,但面对这样的议论情况,朝廷却置之不顾,还说:“我没有干过这些事,何必顾虑别人议论呢。这样的行为就像拿着鱼网到江湖去,对人说“我不是捕鱼的”,不如丢掉鱼网,人们自然相信你。就像赶着鹰和狗进入山林,对人说“我不是打猎的”,不如放掉鹰和狗,野兽自然安静了。所以我以为,要消除谗言和奸邪,使朝廷上下和气,就需要撤销制置三司条例司。

【1】三司:北宋置,通管盐铁、度支、户部,掌邦国财用大计。有使、副使、判官、三部使、三部副使、三部判官等,神宗元丰改制废。

【2】制置三司条例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志在革除宿弊,更立新法,以开财利之源。熙宁三年,罢归中书省。

【3】慝:tè,灾害、奸邪。

今君臣宵旰(xiāo gàn),几一年矣,而富国之功,茫如捕风,徒闻内帑( tǎng)出数百万缗(mín),祠部度五千余人耳。以此为术,其谁不能?而所行之事,道路皆知其难。汴水浊流,自生民以来,不以种稻。今欲陂(bēi)而清之,万顷之稻,必用千顷之陂,一岁一淤,三岁而满矣。陛下遂信其说,即使相视地形,所在凿空,访寻水利,妄庸轻剽,率(shuài)意争言。官司虽知其疏,不敢便行抑退,追集老少,相视可否。若非灼然难行,必须且为兴役。官吏苟且顺从,真谓陛下有意兴作,上糜帑( tǎng)廪(lǐn),下夺农时。堤防一开,水失故道,虽食议者之肉,何补于民!臣不知朝廷何苦而为此哉?

现在君臣都日夜忙碌,连吃饭的时间都延迟,这样的状态几乎一年了,而使国家富裕的功绩,还迷茫地像捕风一样,只听说内府拿出几百万缗钱,祠部给僧侣度牒五千多人,用这些手段作为富国的办法,谁不能做呢?这里需要说明,唐宋时期以高价出售度牒,增加财政收入,获得度碟的僧侣可以免税。

而真正实行的事情,路人都知道其中的困难。例如汴河的水很混浊,从当地有百姓以来,就没有在这里种水稻的。现在,朝廷想建池塘使水变清,一万顷的稻田,一定要用一千顷的池塘,一年堵塞一次,三年池塘就被填满。陛下就相信这种说法,即使考察地形,寻求水利,还是有狂妄轻浮的人随意进言。下级的有关部门虽然知道这样的办法不合适,也不敢就此制止,反过来要威逼当地老少,去试一试可否实行。如果施工难度看起来还有一些可能的话,仍然会兴起工役,官吏们仍然会顺从。如此一来,都认为是陛下故意的兴起工程,对国家来说是浪费财物,对民间来说夺去了农民耕作的时间。最终,堤坝防线一开,水离开过去的河道,即使找出提出这个建议的人,把他的肉吃了,对百姓有何什么好处呢?我不知道朝廷何苦要这样做?

【1】宵旰:xiāogàn,指勤于国政、日夜辛劳。唐朝韩偓《感事三十四韵》:焦劳皆实录,宵旰岂虚传。
【2】祠部:北宋前期设判部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主管祠祭、国忌、休假日期,掌僧尼、道士、女冠、童行名籍,颁发度牒。通过高价出售度牒,增加财政收入,获得度碟的僧侣则可以免税、免徭役。尤其是南宋以后,度牒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古役人,必用乡户。今者徒闻江、浙之间,数郡顾役,而欲措之天下。单丁、女户,盖天民之穷者也,而陛下首欲役之,富有四海,忍不加恤!自杨炎为两税,租调与庸既兼之矣,奈何复欲取庸?万一后世不幸有聚敛之臣,庸钱不除,差役仍旧,推所从来,则必有任其咎者矣。青苗放钱,自昔有禁。今陛下始立成法,每岁常行。虽云不许抑配,而数世之后,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与?计愿请之户,必皆孤贫不济之人,鞭挞已急,则继之逃亡,不还,则均及邻保,势有必至,异日天下恨之,国史记之,曰“青苗钱自陛下始”,岂不惜哉!且常平之法,可谓至矣。今欲变为青苗,坏彼成此,所丧逾多,亏官害民,虽悔何及!

从古以来,从事劳役的人,都用乡户。现在听说,江、浙之间,有几个州有雇人代役的案例,还要把这种办法施行于天下。独子户、没有男丁的女户,这些是天下百姓中穷苦的人啊,而陛下首先要役使他们,皇帝拥有四海的财富,竟对这些人不加怜悯、抚恤!

自从唐朝宰相杨炎制定两税法后,原来的租庸调制已经都包括在内了,怎么又想从中赚取劳役钱?万一后代不幸有搜刮钱财的臣子,租庸的钱不扣除,差役的事照做,以此追查,谁来担当其中的罪责呢?

青黄未接的时候,给农民发放贷款赚取利息,在以前就是禁止的。现在陛下开始设立青苗法,每年都照常执行。虽说不许强迫借给农民贷款,但几代之后,暴君和贪官的出现,陛下能保证得了吗?估计那些愿意申请青苗钱的民户,一定都是孤弱、贫穷无法生活的人,用鞭打来催债都很难还,接着是逃亡,人不回来,就摊派给邻居和担保人,这是势所必然的,将来天下人恨这事,国史会记载此事,说“青苗钱是从陛下开始收取的”,难道不可惜吗!而且现在施行的法律,已经极好了。如果要变为青苗法,破坏那一种,确立这一种,损失的则更多,亏损官府、危害人民,(到那时)即使后悔也来不及了!

【1】乡户:在宋代特指有恒产的平民,主要是地主,多充官府职役。 《宋史·食货志上五》:役人必用乡户,为其有常产,则自重。

【2】杨炎:唐朝德宗朝宰相,古代经济学家,创建两税法。

【3】两税:安史之乱后,土地兼并更加严重。朝廷将地税、户税等各项繁杂的税收统一,分夏季和秋季征收,合称两税。

【4】租庸调制:以均田制为基础推行的赋税制度,在唐朝安史之乱前实习。

【5】青苗钱: 宋代在庄稼青黄未接时发放的农业贷款。

昔汉武帝以财力匮竭,用贾人桑羊之说,买贱卖贵,谓之均输。于时商贾不行,盗贼滋炽,几至于乱。孝昭既立,霍光顺民所欲而予之,天下归心,遂以无事。不意今日此论复兴。立法之初,其费已厚,纵使薄有所获,而征商之额,所损必多。譬之有人为其主畜牧,以一牛易五羊。一牛之失,则隐而不言;五羊之获,则指为劳绩。今坏常平而言青苗之功,亏商税而取均输之利,何以异此?臣窃以为过矣。议者必谓:"民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故陛下坚执不顾,期于必行。此乃战国贪功之人,行险侥幸之说,未及乐成,而怨已起矣。臣之所愿陛下结人心者,此也。

从前汉武帝因国家财力枯竭,便使用商人桑弘羊提出的均输法。均输法是与时代息息相关的一种经济制度,“买贱卖贵”四个字实在难以概括它的意思。简单来说,西汉每一个郡国应向朝廷贡纳物品,而运输过程人力物力消耗巨大,且各国上贡的物品有可能是劣物,都抵不上运费消耗的成本。因此,朝廷规定,当地上交的贡品应按照市价折合成当地土特产品,上交给均输官,均输官再运输到各个地区高价出售,这其中就涉及到了供给需求的一个经济学原理。这样的措施呢,既可以促进物资的流通,节省朝廷调度的消耗,也可以通过出售上贡的物品增加财政收入。不过,随着法制的施行,这个法律也存在了一些问题。所以,苏轼说:

这一制度实行以后,当时的商人们都停止来往商品交易,没有交易之后,人们还是需要物品啊,导致盗贼更加猖獗,几乎酿成乱事。汉昭帝登上帝位后,执政的大臣霍光顺应民心、取消均输法,使天下归心,再没有出现乱事。想不到今天桑宏羊提出的这种理念又兴起了。我观察,这种法制在最开始,所花费的钱财已不少,纵然能有一些收获,能征收一定商税,但所受的损失必然很多。例如有人为主人畜牧,用一头牛换来五只羊。失去一头牛,就隐瞒不说;获得五只羊,却指为功劳。现在毁弃平常的法律,而只说青苗法的功绩,损害商税而只看到均输的利益,和这个有什么区别呢?我以为是这是法制的过失。当然,反对的人也会说:“百姓乐于见到成功,却难于开始。”所以陛下不顾舆论,坚持这种做法,一定要实行下去。这种做法就像战国时代那些贪功的人,做一些冒险的事情想要侥幸成功,不等到事情的成功,怨恨就已经起来了。综上所述,我希望陛下维系人心,而不是更改法制,使酿成乱事、损失利益。

【1】桑羊:指西汉时期大臣、商人桑弘羊。推立“均输法”。

【2】均输法:西汉每一个郡国应向朝廷贡纳物品,而运输过程人力物力消耗巨大,且各国上贡的物品有可能是劣物,都抵不上运费消耗的成本。因此,朝廷规定,当地上交的贡品应按照市价折合成当地土特产品,上交给均输官,均输官再运输到各个地区高价出售。这样的措施呢,既可以促进物资的,节省朝廷调度的消耗,也可以通过出售上贡的物品增加财政收入。不过,随着均输法的推行,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3】孝昭:指汉昭帝刘弗陵,由于即位年龄较少,由霍光、桑弘羊等执政。

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薄厚,不在乎富与贫。人主知此,则知所轻重矣。故臣愿陛下务崇道德而厚风俗,不愿陛下急于有功而贪富强。爱惜风俗,如护元气。圣人非不知深刻之法可以齐众,勇悍之夫可以集事,忠厚近于迂阔,老成初若迟钝。然终不肯以彼易此者,知其所得小,而所丧大也。仁祖持法至宽,用人有叙,专务掩覆过失,未尝轻改旧章。考其成功,则曰未至。以言乎用兵,则十出而九败;以言乎府库,则仅足而无余。徒以德泽在人,风俗知义,故升遐之日,天下归仁焉。议者见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举,乃欲矫之以苛察,齐之以智能,招来新进勇锐之人,以图一切速成之效。未享其利,浇风已成。多开骤进之门,使有意外之得,公卿侍从跬步可图,俾常调之人举生非望,欲望风俗之厚,岂可得哉?近岁朴拙之人愈少,巧进之士益多。惟陛下哀之救之,以简易为法,以清净为心,而民德归厚。臣之所愿陛下厚风俗者,此也。

第二段,尊重风俗。苏轼说:国家存亡的原因,在于道德的深浅,不在于强大和弱小;朝代长短的原因,在于风俗的厚薄,不在于富裕和贫穷。君主如果懂得这些,就会知道改革的轻重。所以我希望陛下,崇尚道德、使当下风俗淳厚,不希望急于有功绩而贪求富强。爱惜尊重人们的生活习惯和礼节,就像保护身体的元气一样。圣人不是不知道严苛的法律可以使民众齐心,勇敢强悍的人可以成事,忠诚厚道的人过于迂腐,老成的人看似迟钝。但始终不用勇敢强悍的人代替忠诚厚道、老成的人原因,正是知道代替之后,得到了很少,丧失的东西会更多。

仁宗皇帝执法极为宽大,用人知道分寸,会体谅臣下的过错,从不轻易变更旧的法规。考核官员的政绩,未必一定要求官员做到尽善尽美。就拿用兵来说,即使十次出兵九次失败;拿府库来说,即使仅能够日常开支而没有剩余,仁宗的恩德依然在天下百姓心中,所以先皇逝世的时候,天下人都知道于他的仁德。当时,有意见的人看到仁宗皇帝晚年官吏较多、因循守旧,认为没有效率,就想用严苛的考察制度来纠正,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来整顿,所以招来一批新进有勇气的人,以求快速取得功效。但还没有看到成效,好处,浮躁的风气就已经养成了,开了很多骤然晋升的门道,使有些人从中得利,仅仅努力一小步,就登上了公卿和侍从之臣的地位,使按照常规升迁的人终生难于期望。近年来,纯真敦厚的人越来越少,投机取巧的人越来越多。请陛下慎重的思考,以简易作为施政之法,以清净作为施政之心,而使百姓的道德归于淳厚。综上所述,这就是为什么我希望陛下尊重风俗

祖宗委任台谏,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言及乘舆(shèng yú),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台谏固未必皆贤,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须养其锐气,而借之重权者,岂徒然哉?将以折(zhé)奸臣之萌也。今法令严密,朝廷清明,所谓奸臣,万无此理。然养猫以去鼠,不可以无鼠而养不捕之猫;畜狗以防盗,不可以无盗而畜不吠之狗。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设此官之意,下为子孙万世之防?臣闻长老之谈,皆谓台谏所言,常随天下公议。公议所与,台谏亦与之;公议所击,台谏亦击之。今者物论沸腾,怨讟(dú)交至,公议所在,亦知之矣。臣恐自兹以往,习惯成风,尽为执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纪纲一废,何事不生!臣之所愿陛下存纪纲者,此也。

第三段,保存法纪。苏轼继续说:祖宗任用御史和谏官,从没有把敢于说话的人治罪。即使小小有所责罚,不久后就会提拔他们,允许他们将知道的事务上奏,即使涉及到自己的上级。说到皇帝,皇上就要端正颜色地听取;有关朝廷的事,那宰相就得等候处理。当然,御史和谏官不一定都贤能,他们所说的也不一定都对,但需要让他们养成敢于说话的勇气,给予他们说话的权利,并且要用他们的行为来警告某些官员想成为奸臣的想法。

但现在呢,看似法令严密,朝廷清明,都说没有奸臣,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呢?养猫是为了消灭老鼠,不能因为看似没有老鼠,就去养不捉老鼠的猫;养狗是为了防小偷,不能因为看似没有小偷就养不叫的狗。同理,御史和谏官是为了监督官员,不能因为看似没有奸臣,就养不说话的御史吧。

因此苏轼说,陛下岂能不想想祖宗设立御史的用意,对后代子孙和天下负责呢?我听到一些老臣的议论,说御史谏官说的话,往往跟随众人的意见。众人赞同,御史谏官也赞同;众人抨击,御史谏官也抨击。现在舆论沸腾,各种怨恨的话都有,众人是怎么看到的,御史谏官是怎么做的,大家也都心知肚明。我恐怕从此以后,这种跟风的习惯成了风气,都为执政大臣和自己的朋友说话,直到君主被孤立的一天,法纪全被废除的一天,到那时,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综上所述,我希望陛下能重视法纪,重视御史和谏官的权利。

通过以上长篇大论的奏折,我们看出苏轼本人对王安石变法颇有意见,他反对用激进的制度代替平稳的制度,反对施行一些看似对百姓有好处实际上隐患较多的青苗法、均输法等等,并且他对于朝廷一些部门运行也有着自己的看法。

【1】台谏:御史和谏官。

【2】乘舆:天子和诸侯所乘坐的车子。这里代指皇帝。

【3】廊庙:指殿下屋和太庙。这里代指朝廷。

【4】怨讟:dú,指怨恨、诽谤。

轼见安石赞神宗以独断专任,因试进士发策,以"晋武平吴以独断而克,苻坚伐晋以独断而亡,齐恒专任管仲而霸,燕哙(kuài)专任子之而败,事同而功异"为问,安石滋怒,使御史谢景温论奏其过,穷治无所得,轼遂请外,通判杭州。

高丽入贡,使者发币于官吏,书称甲子。轼却之曰:"高丽于本朝称臣,而不禀正朔,吾安敢受!"使者易书称熙宁,然后受之。时新政日下,轼于其间,每因法以便民,民赖以安。

苏轼看到王安石辅助神宗时,处理事务往往独断专行,便借助给进士考试出题目的机会,出了一道策问题:晋武帝平定东吴因独断而成功,前秦苻坚进攻东晋因独断而导致淝水之战失败、最终灭亡,齐桓公专任管仲成就霸业,战国燕王哙专任子之造成燕国大乱,为什么事情看似相同,效果却相反呢?看到这样的题目后,王安石大怒,叫御史谢景温论奏苏轼的过失,谢景温诬告苏轼回川葬父时贩盐,但彻底地审查之后没有得到什么结果。

熙宁四年(公元1071),36岁的苏轼还是主动请求,到外地任职,任杭州通判。当时,高丽王朝前来进贡,使者向官吏分送见面的礼品,书函上使用的是甲子纪年。苏轼拒绝礼品,并说道:“高丽对本朝称臣,书函上却没有本朝的年号,我怎敢接受!”使者更换了写有熙宁年号的书函,然后才接受。随着王安石变法中新的法令纷纷颁布,苏轼在担任杭州通判期间,常常设法使这些新法有利于百姓,使百姓得以安宁。

【1】晋武:指西晋武帝司马炎,曾平定东吴,统一三国。

【2】苻坚:十六国时期前秦皇帝,曾举百万大军南征东晋,在淝水之战中惨败,不久后卒于非命。十年后,前秦灭亡。

【3】齐桓:指春秋时期齐桓公,使用管仲振兴国力,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4】燕哙:指战国时期燕国大王哙,哙重用子之 ,导致国家大乱。

【5】谢景温:王安石变法支持者。《续治通鉴长编》记载:谢景温诬陷苏轼回川葬父时贩私盐。古代官盐是重要的财政收入,贩私盐在历朝历代基本都是违法的。

【6】杭州:熙宁四年(公元1071),36岁的苏轼主动请求到外地任职,担任杭州通判。这是苏轼第一次在杭州任职。他与历届太守关系都比较好。

徙知密州。司农行手实法,不时施行者以违制论。轼谓提举官曰:"违制之坐,若自朝廷,谁敢不从?今出于司农,是擅造律也。"提举官惊曰:"公姑徐之。"未几,朝廷知法害民,罢之。

有盗窃发,安抚司遣三班使臣领悍卒来捕,卒凶暴恣行,至以禁物诬民,入其家争斗杀人,且畏罪惊溃,将为乱。民奔诉轼,轼投其书不视,曰:"必不至此。"散卒闻之,少安,徐使人招出戮之。

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39岁的苏轼被改任密州知州,在担任密州知州期间,司农寺实行自报财产的手实法。于是,担任知州的苏轼对负责此事的提举官说:“违反诏令的罪责,如果出自朝廷,谁敢不服从?现在却出于司农寺,这是擅自制定法令。” 提举官吃惊地回答说:“你可以晚一点推行新法。”不久后,朝廷知道这一法令有害于百姓,果然撤销了它。

后来,听说有强盗作案,安抚司派三班武官,带领骄悍的兵卒来捕捉,兵卒凶暴横行,诬陷百姓藏有宫禁之物,进入百姓人家争斗杀人,而后畏罪逃散。知情的百姓赶紧告诉了苏轼,苏轼把控诉书扔在地上不看,说:“情况不至于你说的这样。”逃散的兵卒听说了这件事,稍为安心,苏轼再慢慢地派人将他们招引出来,然后使他们伏诛。

这是《宋史》记载的苏轼在密州期间的政绩。我们熟知的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等名句...都是在山东密州任职期间所作,当时苏轼年40岁左右。

【1】密州:辖区大致相当于今山东省淮坊市诸城县级市。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39岁的苏轼被改任密州知州。

【2】司农寺:熙宁三年,废制置三司条例司后,由司农寺主持推行青苗、免役、农田水利、保甲等新法,并考核升黜诸路提举常平官。

【3】手实法:是各地百姓根据官定格式自行申报自家田产、财产等家业,朝廷再根据各地汇总的情况分摊各户应纳钱额,不实行的以违反诏令论罪。

【4】三班使臣:对三班院的大小使臣统称。一般由武将担任。

【5】密州生涯:熙宁七年1074年11月/39岁—熙宁九年1076年/41岁。苏轼在此创作《江城子 记梦》以不思量、自难忘怀念亡妻;《江城子 密州出猎》以老夫聊发少年狂表达了抗敌的主张;《水调歌头 明月几时有》表达对亲人的思念。可以说,密州生涯是苏轼人生的第一个创作高峰期。

徙知徐州。河决曹村,泛于梁山泊,溢于南清河,汇于城下,涨不时泄,城将败,富民争出避水。轼曰:"富民出,民皆动摇,吾谁与守?吾在是,水决不能败城。"驱使复入。轼诣武卫营,呼卒长曰:"河将害城,事急矣,虽禁军且为我尽力。"卒长曰:"太守犹不避涂潦,吾侪(chái)小人,当效命。"率其徒持畚锸(běn chā)以出,筑东南长堤,首起戏马台,尾属(zhǔ跟随聚集)于城。雨日夜不止,城不沈(chén通沉)者三版。轼庐于其上,过家不入,使官吏分堵以守,卒全其城。复请调来岁夫增筑故城,为木岸,以虞水之再至。朝廷从之。

熙宁十年4月,公元1077年,42岁的苏轼调任徐州知州。当时正直7月降雨季节,黄河在徐州曹村决口,泛滥到梁山泊,流入南清河,汇集于徐州城下,眼看着水位上涨,如果不及时排泄,城墙将要被浸坏。

这种情况下,富裕的百姓们争相出城躲避洪涝。苏轼说:“富人都出城了,平民百姓的心又被动摇,我应该和谁守城呢?但我相信,只要我在这里,洪水不可能冲倒城墙。”所以,苏轼又把富人重新赶进城去。同时,苏轼亲自到武卫营去,对士兵长官说:“河水将要冲坏城墙,事情紧急,你们虽是禁军,姑且给我出力。”士兵长官说:“太守都没有躲避水患,我等下属官吏,更应当效命朝廷。”于是,苏轼率领兵卒拿着铁锹等工具,筑起东南长堤,从戏马台开始,直到城墙。

眼看着雨水日夜地下个不停,城墙没有被淹没的仅有三处地方。苏轼便直接住在堤上,路过家门也不进去,派各个官吏分段防守,最终保全了徐州城。事情过后,他又请求点拨第二年的役人来增筑旧城,又用木头修筑堤岸,以防来年出现类似情况。朝廷同意了苏轼的做法。

徙知湖州,上表以谢。又以事不便民者不敢言,以诗托讽,庶有补于国。御史李定、舒亶(dǎn)、何正臣摭(zhí)其表语,并媒蘖(niè)所为诗以为讪谤(shàn bàng),逮赴台狱,欲置之死,锻炼久之不决。神宗独怜之,以黄州团练副使安置。

元丰二年四月,公元1079年,44岁的苏轼调任湖州知州,湖州属于浙江,与徐州相近。接受朝廷任命的文书后,苏轼上表谢恩,因为有些事对百姓不利而不敢说,苏轼写了一些诗来讽刺时局。于是,御史李定、舒亶、何正臣摘取他谢恩表中的话,诬陷苏轼诽谤皇上。7月28日,捕快皇甫遵将苏轼逮捕进御史台监狱,有些人想处以死罪,但罗织罪名很久,久久不能判决,这也使苏轼在监狱度过了长达130天的煎熬时光。12月末,神宗怜惜苏轼的才能,把他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安置。这一案件在历史上被称为“乌台诗案”。

【1】湖州:元丰二年四月,公元1079年,44岁的苏轼调任湖州知州。湖州属于今浙江,与当时徐州相近。

【2】摭:zhí,挑剔、指摘。

【3】媒蘖:niè,指构陷、使酿成其罪。

【4】台狱:御史台所设的监狱。因西汉时期御史台常年有乌鸦驻留,被称为“乌台”,所以这件案子也被成为“乌台诗案”。

【5】黄州:辖区大致在今天湖北省黄冈市。

【6】团练副使:用以安置贬降官员,无职掌, 哲宗元佑时定为从八品。

轼与田父野老,相从溪山间,筑室于东坡,自号"东坡居士。三年,神宗数有意复用,辄为当路者沮之。神宗尝语宰相王珪、蔡确曰:“国史至重,可命苏轼成之。”珪有难色。神宗曰:“轼不可,姑用曾巩。”巩进《太祖总论》,神宗意不允,遂手扎移轼汝州,有曰:“苏轼黜居思咎,阅岁滋深,人材实难,不忍终弃。”轼未至汝,上书自言饥寒,有田在常,愿得居之。朝奏入,夕报可。

元丰三年2月,公元1080年,45岁的苏轼来到了贬居地黄州,与当地农夫老翁一起在溪谷山林间生活。

元丰四年,苏轼在东面的一个坡处开荒,建造房屋,从此自称“东坡居士。”这就是苏东坡的由来。

从元丰三年苏轼被贬谪开始到元丰七年的五年时间里,宋神宗好几次有意重新起用苏轼,但都被当权的人阻止。这里的三年是指起始时间,不是说后面发生的事情都是元丰三年发生的。

有一次,神宗曾对宰相王珪、蔡确说:“国史极其重要,可以叫苏轼来编修。” 王珪面有难色。神宗说:“苏轼不可以的话,姑且用曾巩。”后来,曾巩进呈《太祖总论》,神宗不满意,就手书圣旨,叫苏轼移居河南汝州,并且对臣下说:“苏轼贬斥在外,反省过错,也过了好几年,想必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朕知道人才实在难得,不忍心终身摒弃他。”

元丰七年4月,在黄州生活五年的苏轼奉命前往汝州,还在路上,上书自称饥寒,且有田产在江苏常州,愿意在那里居住。早上上奏,晚上就得到了批准。

【1】背景: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2月,45岁的苏轼来到了贬居地黄州。

【2】东坡:元丰四年,苏轼在东面的一个坡处开荒,建造房屋,从此自称“东坡居士”,这就是苏东坡的由来。

【3】三年:从熙宁三年1080年起。

【4】汝州:辖区大致在今天河南省境内,与当时都城较近。

【5】在常:在常州,常州是北宋人口最稠密的区域之一。

【6】黄州生涯:元丰三年1080年2月/45岁——元丰七年1084年4月/49岁。苏轼在黄州创作散文《赤壁赋》、《后赤壁赋》,诗词《戏陈慥》《定风波》《念奴娇赤壁怀古》《临江仙》,是继密州后又一个黄金创作期。

道过金陵,见王安石,曰:"大兵大狱,汉、唐灭亡之兆。祖宗以仁厚治天下,正欲革此。今西方用兵,连年不解,东南数起大狱,公独无一言以救之乎?"安石曰:"二事皆惠卿启之,安石在外,安敢言?"轼曰:"在朝则言,在外则不言,事君之常礼耳。上所以待公者,非常礼,公所以待上者,岂可以常礼乎?"安石厉声曰:"安石须说。"又曰:"出在安石口,入在子瞻耳。"又曰:"人须是知行一不义,杀一不辜,得天下弗为,乃可。"轼戏曰:"今之君子,争减半年磨勘,虽杀人亦为之。"安石笑而不言。

元丰七年(1084)7月,在前往常州的路上,49岁的苏轼路过金陵,见到前宰相王安石,对他说:“大的军事行动和大刑狱,是汉、唐灭亡的预兆。祖宗用仁厚治理天下,正要改变这些。现在对夏用兵,连年不停,东南又多次兴起大狱,您没有一句话去补救吗?”王安石说:“两件事都是吕惠卿发动的,我王安石在外地,怎么敢说?”苏轼说:“在朝廷就说话,在外地就不说,这是服事君王的礼节。皇上对待你不是通常的礼节,你对待皇上,难道可以用常礼?”王安石严肃地回答:“那我王安石还是要讲出来。”又说:“话出在我王安石的口,进了你苏子瞻的耳朵,人必须知道做一件不义的事,杀一个无罪的人,即使得到了天下,也不能这样做,这样才算是好人。”苏轼开玩笑说:“现在所谓的君子们,为了减少半年的官员考核期,即使杀人也能做出来。”王安石笑着不说话。

至常,神宗崩,哲宗立,复朝奉郎、知登州,召为礼部郎中。轼旧善司马光、章惇。时光为门下侍郎,惇知枢密院,二人不相合,惇每以谑(xuè)侮困光,光苦之。轼谓惇曰:"司马君实时望甚重。昔许靖以虚名无实,见鄙于蜀先主,法正曰:'靖之浮誉,播流四海,若不加礼,必以贱贤为累'。先主纳之,乃以靖为司徒。许靖且不可慢,况君实乎?"惇以为然,光赖以少安。

到达常州不久后,苏轼听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宋神宗于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3月去世。十岁的皇子赵煦即位,史称宋哲宗,当时由(宋英宗皇后)高太皇太后执政。由于高太皇太后反对王安石变法,因此,苏轼被授任为朝奉郎、登州知州,并召他回京,任礼部郎中。

于是,50岁的苏轼再一次回到了京城开封。当时司马光任门下侍郎,章惇任枢密使,两个人意见不合,章惇常常为难司马光,司马光为此苦恼。因为和两人关系都不错,苏轼对章惇说:司马公(司马光字君实)名望很重。三国时期蜀汉刘备因许靖背弃刘璋而鄙视他,认为许靖徒有虚名,但法正说,天下有的是博得虚名而无真正德才之人,像许靖就是这样,但如果这样声名远播的人没有得到重视,天下之人会说轻贱贤才,何况是司马公这样有才能有名声的人呢?章惇听了之后觉得有道理,两人的关系才算缓和。

迁起居舍人。轼起于忧患,不欲骤履要地,辞于宰相蔡确。确曰:“公徊翔(huái xiáng)久矣,朝中无出公右者。”轼曰:“昔林希同在馆中,年且长。”确曰:“希固当先公耶?”卒不许。元佑元年,轼以七品服入侍延和,即赐银绯,迁中书舍人。

不久后,苏轼从礼部郎中转任起居舍人,同为从六品。因为起居舍人负责跟随皇帝左右、记录皇帝言行,所以苏轼认为,自己从忧患中重新被起用,不想骤然间登上要职,便向宰相蔡确推辞。蔡确说:“你已经很久没有担任要职了,朝廷中没有比你更合适的。”苏轼回答:“从前林希和我同在馆里,而且他资历更深。”蔡确又说:“林希应该比你先被起用吗?”苏轼就没有再推辞了。

注意,古代皇帝在逝世后,当年的年号依然会沿用旧皇帝的。新皇帝需要在第二年更换年号。于是,宋哲宗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苏轼以七品官服入侍皇帝于延和殿,赐银色官印和红色绶带,升为正四品中书舍人,与皇帝的关系更进一步。

初,祖宗时,差役行久生弊,编户充役者不习其役,又虐使之,多致破产,狭乡民至有终岁不得息者。王安石相神宗,改为免役,使户差高下出钱雇役,行法者过取,以为民病。司马光为相,知免役之害,不知其利,欲复差役,差官置局,轼与其选。轼曰:"差役、免役,各有利害。免役之害,掊敛民财,十室九空,敛聚于上而下有钱荒之患。差役之害,民常在官,不得专力于农,而贪吏猾胥得缘为奸。此二害轻重,盖略等矣。"光曰:"于君何如?"轼曰:"法相因则事易成,事有渐则民不惊。三代之法,兵农为一,至秦始分为二,及唐中叶,尽变府兵为长征之卒。自尔以来,民不知兵,兵不知农,农出谷帛以养兵,兵出性命以卫农,天下便之。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今免役之法,实大类此。公欲骤罢免役而行差役,正如罢长征而复民兵,盖未易也。"光不以为然。轼又陈于政事堂,光忿然。轼曰:"昔韩魏公刺陕西义勇,公为谏官,争之甚力,韩公不乐,公亦不顾。轼昔闻公道其详,岂今日作相,不许轼尽言耶?"光笑之。寻除翰林学士。

最开始,从祖宗传下来差役法实行久了,产生弊端,百姓中充任徭役的人不熟悉徭役,官吏又虐待他们,多数导致百姓破产;而人少的地方,百姓甚至有一年到头都不能休息的。自王安石辅佐神宗后,改成免役法,使各户按等地高下出钱、雇人代役,执行法令的人往往索取过分,成为百姓的灾害。

司马光任宰相,知道免役法的害处,不知道它的好处,想要恢复差役法,派官员设立机构,苏轼也在人选当中。苏轼说:“差役法、免役法,各有其利弊。免役法的害处,是搜刮百姓的钱财,弄得十室九空,钱财聚敛;差役法的害处,是百姓经常为官府服役,不能专心致力于农业,且贪官污吏往往从中徇私舞弊。这两种害处,大致相等。”

司马光说:“你说怎么办?”苏轼回答说:“法制沿袭,那么事情就容易成功,遇事循序渐进,那么百姓就不会惊恐。夏商周三朝的法令,兵农是一体的,到秦代开始兵农一分为二,到唐代中叶,把所有的府兵变为长期征战的兵卒。从这时以来,百姓不懂军事,士兵不懂农事,农民拿出粮食丝帛来养活士兵,士兵拿出性命来保护农民,天下人以为好。即使圣人再来,也不能改变。现在的免役法,就有类似的道理。你要马上取消免役法而实行差役法,正如取消长期征战的军队而恢复军民合一,大概不易办到。”但司马光不认为苏轼的说法是对的。

苏轼又在政事堂陈述他的看法,司马光很生气。苏轼说:“过去魏国公韩琦要给陕西义勇刺字,你做谏官,争执得很凶,魏国公韩琦不高兴,你也不管。我从前听你说过这个事情的详情,难道你今天做宰相,反倒不许我畅所欲言吗?”司马光笑了笑。不久任命他为翰林学士。

【1】差役法:赋役制度,与唐朝租庸调制相近。
【2】免疫法:王安石变法内容,使各户按等地高下出钱、雇人代役。
【3】韩魏公:指仁宗宰相韩琦,爵位魏国公。故称“韩魏公”。

从这个事件我们看出,苏轼不是一味地反对王安石变法,他的出发点始终以人民百姓的利益为主。

二年,兼侍读。每进读至治乱兴衰、邪正得失之际,未尝不反覆开导,觊(jì)有所启悟。哲宗虽恭默不言,辄首肯之。尝读祖宗《宝训》,因及时事,轼历言:"今赏罚不明,善恶无所劝沮( jǔ);又黄河势方北流,而强之使东;夏人入镇戎,杀掠数万人,帅臣不以闻。每事如此,恐浸成衰乱之渐。"

元佑二年,公元1087年,52岁的苏轼由翰林学士兼任侍读。每次诵读到古代王朝如何治理治乱,哪些是奸邪、哪些是正直以及朝政得失的时候,都要反复强调,希望对小皇帝有所启发。哲宗虽然恭敬沉默,不说话,但时常表示赞成。

有一次,读到祖宗的言论训谕时,因为和当今时事有关,苏轼便严肃诉说:“现在朝廷赏赐、处罚都不分明,对善没有勉励,对恶没有禁止;就像黄河正向北流,硬要它向东流;西夏攻入边境,杀掠几万人,统帅却不奏报。每每出现这类事情,恐怕渐渐会成为衰亡和动乱的开端。”

这里需要说明,哲宗初期,由旧党人士执政,支持王安石变法的新党人物则纷纷被贬谪。后来,宋哲宗亲政后,又重用新党,贬谪旧党,北宋末年的党争给国家政局实际上造成了很大影响。

轼尝锁宿禁中,召入对便殿,宣仁后问曰:"卿前年为何官?"曰:"臣为常州团练副使。"。曰:"今为何官?"曰:"臣今待罪翰林学士。"曰:"何以遽(jù)至此?"曰:"遭遇太皇太后、皇帝陛下。"曰:"非也。"曰:"岂大臣论荐乎?"曰:"亦非也。"轼惊曰:"臣虽无状,不敢自他途以进。"曰:"此先帝意也。先帝每诵卿文章,必叹曰:'奇才,奇才!'但未及进用卿耳。"轼不觉哭失声,宣仁后与哲宗亦泣,左右皆感涕。已而命坐赐茶,彻御前金莲烛送归院。

在担任侍读期间,苏轼曾经在宫中锁门看书、睡觉,然后被召进便殿,面见太皇太后和皇帝。太皇太后问道:“你前年做什么官?”苏轼说:“臣是常州团练副使。”又问:“现在做什么官?”回答说:“臣现在任翰林学士。”又问:“凭什么能骤然升到这个官位?”回答说:“碰到了太皇太后和皇帝陛下。”太后说:“不是。”苏轼说:“难道是大臣论奏保荐吗?”说:“也不是。”苏轼惊讶地说:“臣没有功绩,不敢通过其他途径上晋升。”太后说:“这是先帝神宗的意思。神宗皇帝每次诵读你的文章,一定惊叹说‘奇才,奇才’,只不过没来得及进用你罢了。”苏轼情不自禁地哭出声来,太皇太后和哲宗也忍不住哭泣,左右的人都感动流泪。一会儿,又命苏轼坐下,赐茶,撤去皇帝面前的金莲烛,举烛送苏轼回翰林院。

【1】便殿:皇帝休息宴饮的宫殿。
【2】先帝:指当时皇帝宋哲宗父亲宋神宗。

三年,权知礼部贡举。会大雪苦寒,士坐庭中,噤未能言。轼宽其禁约,使得尽技。巡铺(xún pù)内侍每摧辱举子,且持暧昧单词,诬以为罪,轼尽奏逐之。

元祐三年,公元1088年,53岁的苏轼全权负责今年的礼部贡举。正逢大雪严寒,士子们坐在庭院中,颤抖地不能说话。苏轼放宽他们的禁约,使他们能尽量发挥。巡视考场的宦官常侮辱应试士人,而且抓住态度不明朗的个别辞语,诬陷为罪状,苏轼把这些宦官都奏请驱逐。

四年,积以论事,为当轴者所恨。轼恐不见容,请外,拜龙图阁学士、知杭州。未行,谏官言前相蔡确知安州,作诗借郝处俊事以讥太皇太后。大臣议迁之岭南。轼密疏:“朝廷若薄确之罪,则于皇帝孝治为不足;若深罪确,则于太皇太后仁政为小累。谓宜皇帝敕置狱逮治,太皇太后出手诏赦之,则于仁孝两得矣。”宣仁后心善轼言而不能用。轼出郊,用前执政恩例,遣内侍赐龙茶、银合,慰劳甚厚。

元佑四年,公元1089年,因过去时常议论政事和别人意见不同,苏轼被部分当权的人忌恨。苏轼怕不被他们所容忍,主动请求调到外地,以龙图阁学士的身份外任杭州知州。还尚未动身去杭州,朝廷的谏官听说前任宰相蔡确任安州知州,他写诗时,借唐朝郝处俊影射当今的太皇太后,暗含太皇太后不应该干政。因此,谏官们建议把蔡确流放岭南。

知道这件事后,苏轼上密奏说:“朝廷如果处分蔡确轻了,那不足以体现皇帝以孝治天下;如果治罪重了,那又无法体现太皇太后的仁政。臣认为,应由皇帝下敕书立案,逮捕治罪,太皇太后再下手诏宽赦他,那就仁孝两全了。太皇太后心里认为苏轼的话很好,但不能实行。

苏轼即将前往杭州赴任时,朝廷使用过去执政大臣的旧例,派宦官赏赐苏轼龙茶、银盒,慰劳很是优厚。

【1】四年: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苏轼时年54岁。

【2】当轴:官居要职。

【3】龙图阁学士:虚衔,荣誉称号,加此官,以示尊崇。

【4】郝处俊:唐朝官吏,曾多次反对高宗逊位给武则天。哲宗即位时年龄较小,由太皇太后代为执政。谏官用该例子来抨击蔡确“有影射当时太皇太后干政的嫌疑”。

【5】宣仁:指宋英宗皇后高氏,谥号宣仁圣烈皇后。

既至杭,大旱,饥疫并作。轼请于朝,免本路上供米三之一,复得赐度僧牒,易米以救饥者。明年春,又减价粜(tiào)常平米,多作饘(zhān)粥药剂,遣使挟医分坊治病,活者甚众。轼曰:“杭,水陆之会,疫死比他处常多。”乃裒(póu)羡缗得二千,复发橐(tuó)中黄金五十两,以作病坊,稍畜钱粮待之。

到了杭州,遇上大旱、饥荒和瘟疫并发。苏轼向朝廷请求,免去本路上供米的三分之一,又得朝廷赐予的度牒,用来换取米粮,救济饥饿的人。第二年春天,苏轼又减价出售政府往年储存的米,做了很多粥和药剂,派人带着医生到各街巷治病,救活的人很多。苏轼说:“杭州是水陆交通的要地,得疫病死的人比别处要多一些。”于是收集多余的钱二千缗,又拿出自己囊中的黄金五十两,建造治病场所,渐渐储备钱粮,来防备疫病。

杭本近海,地泉咸苦,居民稀少。唐刺史李泌始引西湖水作六井,民足于水。白居易又浚西湖水入漕河,自河入田,所溉至千顷,民以殷富。湖水多葑( fēng),自唐及钱氏,岁辄浚治,宋兴,废之,葑积为田,水无几矣。漕河失利,取给江潮,舟行市中,潮又多淤,三年一淘,为民大患,六井亦几于废。

轼见茅山一河专受江潮,盐桥一河专受湖水,遂浚二河以通漕。复造堰闸,以为湖水畜泄之限,江潮不复入市。以余力复完六井,又取葑田积湖中,南北径三十里,为长堤以通行者。吴人种菱,春辄芟除,不遣寸草。且募人种菱湖中,葑不复生。收其利以备修湖,取救荒余钱万缗、粮万石,及请得百僧度牒以募役者。堤成,植芙蓉、杨柳其上,望之如画图,杭人名为“苏公堤”。

杭州原来近海,当地泉水咸苦,居民稀少。唐代宰相李泌在担任杭州刺史时首先引进西湖水,建造了六口井,百姓用水充足。唐代白居易在担任杭州刺史时,又疏通西湖水流入运河,从运河再流入田亩,灌溉田地达一千顷,百姓因此殷实富裕。湖水中有很多茭白根,从唐朝到吴越钱氏政权,每年都疏浚治理。宋朝立国后,停止疏浚治理,茭白根堆积为田,剩下水面没有多少了,运河的便利丧失了。靠江中的潮水来供水,船被迫在城市中行驶,潮水又多淤泥,三年治理一次,给百姓带来了大灾难,而六口井也几乎荒废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苏轼看到茅山的一条河专门接受江中潮水,盐桥的一条河专门接受湖水,就疏通二河来打通航运。又建造了坝堰、闸门,用来作为积蓄和排泄湖水的枢纽,江中的潮水不再流入城市。用剩下的物力人力修复了六口井,又把蔓菁堆积在湖中,筑成南北长三十里的长堤,以便通行。

从此,苏吴地区的人种一种菱的水草植物,到春天拔除,不留寸草。苏轼还募人在湖中种菱,使蔓菁不再生长。同时,苏轼取来救荒时剩余的钱一万缗、粮一万石,和之前得到的剩余度碟一百份来招募工役。

堤坝筑成后,又种了木芙蓉、杨柳在堤上,看上去就像图画一样,杭州人称之为“苏公堤”。

杭僧净源,旧居海滨,与舶客交通,舶至高丽,交誉之。元丰末,其王子义天来朝,因往拜焉。至是,净源死,其徒窃持其像,附舶往告。义天亦使其徒来祭,因持其国母二金塔,云祝两宫寿。轼不纳,奏之曰:“高丽久不入贡,失赐予厚利,意欲求朝,未测吾所以待之厚薄,故因祭亡僧而行祝寿之礼。若受而不答,将生怨心;受而厚赐之,正堕其计。今宜勿与知,从州郡自以理却之。彼庸僧猾商,为国生事,渐不可长,宜痛加惩创。”朝廷皆从之。未几,贡使果至,旧例,使所至吴越七州,费二万四千余缗。轼乃令诸州量事裁损,民获交易之利,无复侵挠之害矣。

杭州著名僧人净源大师,从前往在海边,和外国商客来往,外国海船到了高丽,人们都称赞他。元丰末年,高丽王子义天来朝贡,顺便去拜访净源大师。到了这里,却发现净源大师已经去世了,他的徒弟私自拿他的画像,附在海船中,希望海船上的人能够告诉高丽人。后来,义天果然便派他的人来祭奠净源,同时叫高丽人带着高丽国母的两座金塔,说是祝北宋太皇太后和皇帝长寿。

苏轼不接受,上奏说:“高丽长久不来进贡,我朝也没有给他们赏赐礼物,现在意图进贡,也不知道我们真正的态度,所以带来了厚礼,假借祭奠死去的僧人而行祝寿之礼。倘若我代表朝廷接受了,不回复他们,他们会产生怨恨;如果接受了,反而还要增加赏赐给高丽,正中了他们的计谋。臣觉得,现在应不加过问,让州郡官自己找个理由推辞他们。那些庸俗的僧侣(指偷窃净源画像的僧人)、狡猾的商人,给国家滋生事端,这样的行为不可助长,应当加以惩罚。”朝廷都听从了苏轼的话。

不久,进贡的使者果然来了,按照旧例,使者所到吴越的七个州,费用钱要二万四千余缗。苏轼就下令各州酌量减省,百姓获得贸易的好处,不再有骚扰的害处了。

浙江潮自海门东来,势如雷霆,而浮山峙于江中,与渔浦诸山犬牙相错,洄洑(huí fú)激射,岁败公私船不可胜计。轼议自浙江上流地名石门,并山而东,凿为漕河,引浙江及溪谷诸水二十余里以达于江。又并山为岸,不能十里以达龙山大慈浦,自浦北折抵小岭,凿岭六十五丈以达岭东古河,浚古河数里达于龙山漕河,以避浮山之险,人以为便。奏闻,有恶轼者,力沮(jǔ)之,功以故不成。

钱塘江的潮水从海门由东而来,有雷霆万钧之势,而浮山屹立于江中,和其他山峰犬牙交错,每年冲毁的公船、私船数不胜数。因此,苏轼建议从钱塘江上流有个叫石门的地方,沿着山向东,开凿运河,引钱塘江水和各山谷的水二十多里进入江中。又沿着山修筑堤岸,不足十里就到达龙山大慈浦,从浦以北曲折抵达小山岭,开凿山岭六十五丈以达领东的古河道,疏通古河道几里到达龙山的运河,来避开浮山的险处,人们认为很好。计划上奏,有嫉恨苏轼的人竭力阻挠,最终未能实施。

轼复言:“三吴之水,潴(zhū)为太湖,太湖之水,溢为松江以入海。海日两潮,潮浊而江清,潮水常欲淤塞江路,而江水清驶,随辄涤去,海口常通,则吴中少水患。昔苏州以东,公私船皆以篙(gāo)行,无陆挽者。自庆历以来,松江大筑挽路,建长桥以阨塞江路,故今三吴多水,欲凿挽路、为十桥,以迅江势”。亦不果用,人皆以为恨。轼二十年间再莅杭,有德于民,家有画像,饮食必祝。又作生祠以报。

不甘心的苏轼再一次上奏,说道:“三吴的水,汇聚为太湖,太湖的水,流入松江,再入大海。大海每天涨潮两次,海潮浊而松江水清,潮水常常要淤塞江流,而江中水流很清,经常随时把沙土冲去,所以海口常通,吴地很少闹水灾。从前苏州以东,公船、私船只都撑着篙行驶,没有人在陆地上拉纤绳的。从宋仁宗庆历年间以后,在松江上很多人都拉着纤绳行驶,导致拥堵,无法流通,所以现在三吴多有水灾,必须要在拉纤绳的路上凿孔、造孔桥,才能加速江水的流量。”但苏轼的提议仍然没能实行,当时的人们都感到遗憾。

从公元1071年任杭州通判到公元1089年任杭州知州的二十年时间里,苏轼两次到杭州任职,对百姓有功德,基本上家家都有他的画像,人们饮食时会向他祈福。后来,又造了生祠来报答他。

六年,召为吏部尚书,未至。以弟辙除右丞,改翰林承旨。辙辞右丞,欲与兄同备从官,不听。轼在翰林数月,复以谗请外,乃以龙图阁学士出知颍州。先是,开封诸县多水患,吏不究本末,决其陂泽,注之惠民河,河不能胜,致陈亦多水。又将凿邓艾沟与颍河并,且凿黄堆欲注之于淮。轼始至颍,遣吏以水平准之,淮之涨水高于新沟几一丈,若凿黄堆,淮水顾流颍地为患。轼言于朝,从之。

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56岁的苏轼被朝廷召为吏部尚书,还未上任,因为弟弟苏辙任尚书右丞,因此改任翰林承旨。苏辙想辞去尚书右丞,和哥哥一同任侍从官,朝廷不许。苏轼在翰林院任职几个月里,又因有谗言,请求外调,于是以龙图阁学士再次出朝,任颍州知州。颍州辖区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安徽省阜阳市。

在此以前,开封所属各县多有水灾,官吏不研究事情的本末,决开那里的池塘湖沼,使之流入惠民的河流,河流不能容纳,以致陈州地区水灾较多,陈州辖区大致在今天的河南省周口市。后来,又凿通邓艾沟和颖河并流,且凿开黄土堆,想让水流入淮河。

因为,前面提到的颖河、淮河同时流经河南和安徽。因此,苏轼到了颍州后,派差吏丈量地形,发现淮河的涨水高出新沟近一丈,如果凿开黄土堆,淮河水反而会流向颍州地区,造成水灾。苏轼向朝廷上言,朝廷接受了他的意见。

郡有宿贼尹遇等,数劫杀人,又杀捕盗吏兵。朝廷以名捕不获,被杀家复惧其害,匿不敢言。轼召汝阴尉李直方曰:“君能禽此,当力言于朝,乞行优赏;不获,亦以不职奏免君矣。”直方有母且老,与母诀而后行。乃缉知盗所,分捕其党与,手戟刺遇,获之。朝廷以小不应格,推赏不及。轼请以己之年劳,当改朝散郎阶,为直方赏,不从。其后吏部为轼当迁,以符会其考,轼谓已许直方,又不报。

颍州有多年盗匪经历的尹遇等人,多次劫掠杀人,杀死捕盗的官兵。朝廷因为通缉抓不到,被害的人家又怕他们再次害人,就都隐瞒不敢说。苏轼召来汝阴县尉李直方,对他说:“你如果希望捉到这个人,应当尽力对朝廷说,请求从优行赏;捉不到,我也可以以不称职为理由,向朝廷奏请免去你的官职。” 李直方有个年老的母亲,他和母亲诀别然后出发。最终探知盗匪藏居的地点,分头捕捉他的同党,亲手捉住了盗贼头目尹遇。

朝廷认为李直方官衔太小,不符合加赏条件,怕坏了规矩。苏轼请求把自己寄禄官朝散郎的待遇,转移给李直方,用作赏赐,朝廷不准。之后,吏部在考核官员时,认为苏轼应当升迁,苏轼反驳说,我已经答应李直方呆在颍州,负责考核的官员没有上报。

【1】宿贼:长期为盗贼者。

【2】尹遇:哲宗元祐中,于颍州地区进行反抗活动。初与陈钦、邹立、尹荣等人相结,屡抗官兵。后陈钦、邹立、尹荣等遭捕杀。尹遇又结集陈兴、郑饶、李松等人继续反宋,自称“大大王”,陈兴称“二大王”,劫杀豪富。元祐七年(1092)初,在寿州霍丘县被汝阴县尉李直方所俘。

【3】朝散郎:北宋元丰改制后,为正七品寄禄官。有待遇、但没有职事。

七年,徙扬州。旧发运司主东南漕法,听操舟者私载物货,征商不得留难。故操舟者辄富厚,以官舟为家,补其敝漏,且周船夫之乏,故所载率皆速达无虞。近岁一切禁而不许,故舟弊人困,多盗所载以济饥寒,公私皆病。轼请复旧,从之。未阅岁,以兵部尚书召兼侍读。

元祐七年,公元1092年,57岁的苏轼转任扬州知州。以前发运司主管东南漕运,允许驾船的人私自载运货物,只征收商税,不许刁难,所以驾船的人就富裕了,把官船当作自己的家,主动修治船只,还救济困乏的船夫们,所载货物都很快到达、没有事故。近年来,却禁止私运货物,所以船只破旧、人员贫困,不少人偷盗货物,来挽救饥寒,公家、私人利益都遭受了损害。因此,苏轼请求恢复旧制,朝廷批准。不满一年,召为兵部尚书兼侍读。

是岁,哲宗亲祀南郊,轼为卤簿使,导驾入太庙。有赭繖(zhěsǎn)犊车并青盖犊车十余争道,不避仪仗。轼使御营巡检使问之,乃皇后及大长公主。时御史中丞李之纯为仪仗使,轼曰:"中丞职当肃政,不可不以闻之。"纯不敢言,轼于车中奏之。哲宗遣使赍(jī)疏驰白太皇太后,明日,诏整肃仪卫,自皇后而下皆毋得迎谒。寻迁礼部兼端明殿、翰林侍读两学士,为礼部尚书。高丽遣使请书,朝廷以故事尽许之。轼曰:"汉东平王请诸子及《太史公书》,犹不肯予。今高丽所请,有甚于此,其可予乎?"不听。

这一年,哲宗亲自到南郊祭天,苏轼充当卤簿使,引导御驾进入太庙。有红色伞盖的牛车和青色伞盖的牛车十几辆争路,不回避仪仗队。苏轼叫御营巡检使去探问,原来是皇后和大长公主。当时御史中丞李之纯充任仪仗使,苏轼说:“中丞的职务负责整肃政纪,应当奏闻此事。” 李之纯不敢说,苏轼便代替他上奏了这件事。

哲宗派人拿着奏疏赶去告诉太皇太后,第二天,诏令整肃仪仗卫队,从皇后到下都不许迎接谒见。不久后,苏轼升迁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任礼部尚书,这是苏轼政治生涯的顶点。当时,高丽派使者求要书籍,朝廷根据旧例都予批准。苏轼却说:“西汉东平王刘宇向汉成帝请求《诸子书》和《太史公书》,汉成帝都没有答应。现在高丽以外朝的身份来要求这些,这能给吗?”可惜,朝廷没有听取苏轼的话。

八年,宣仁后崩,哲宗亲政。轼乞补外,以两学士出知定州。时国事将变,轼不得入辞。既行,上书言:"天下治乱,出于下情之通塞。至治之极,小民皆能自通;迨于大乱,虽近臣不能自达。陛下临御九年,除执政、台谏外,未尝与群臣接。今听政之初,当以通下情、除壅蔽为急务。臣日侍帷幄,方当戍边,顾不得一见而行,况疏远小臣欲求自通,难矣。然臣不敢以不得对之故,不效愚忠。古之圣人将有为也,必先处晦而观明,处静而观动,则万物之情,毕陈于前。陛下圣智绝人,春秋鼎盛。臣愿虚心循理,一切未有所为,默观庶事之利害,与群臣之邪正。以三年为期,俟得其实,然后应物而作。使既作之后,天下无恨,陛下亦无悔。由此观之,陛下之有为,惟忧太蚤,不患稍迟,亦已明矣。臣恐急进好利之臣,辄劝陛下轻有改变,故进此说,敢望陛下留神,社稷宗庙之福,天下幸甚。"

元祐八年,公元1093年,宋英宗高皇后驾崩,谥号宣仁圣烈皇后,宋哲宗正式亲政。因为哲宗支持变法,苏轼总体上反对变法,所以请求到外地任职,于是以端明殿学士和翰林侍读学士的身份出朝,任定州知州。定州辖区大致在今天的河北保定市。

哲宗亲政后,国家政策将要改变,苏轼不能入见皇帝,就匆忙辞别。到了要出发时候,苏轼上书说:“天下的太平和纷乱,是基于基层的情况能否传达到上层。最太平的时候,普通的百姓都能自己表达意见;到天下大乱时,即使皇帝身边的侍臣也不能抒发意见。陛下登记九年,除了执政大臣、御史谏官外,从不和群臣接触。现在亲政开始,应当把通晓下情、除去蒙蔽当作紧急要务。臣每天侍从于朝廷,现在将要去边境戍守,恐怕不能见上一面,何况基层的小臣想表达自己的意见,就更加难了。但臣不能因为见不到陛下,就忘记臣子的本分。古代的圣人有所作为,一定先在暗处观察明处,处于静态观察动态,那么万物的情况,就全部呈现在面前了。陛下天生圣明、智慧过人,年纪正盛。臣希望陛下虚心地推求事理,一切尚未有所作为时,要静观事情地分析利弊,观察群臣的邪正。用三年作为期限,就会知道所有事务实际情形,然后根据事物的实际情形,采取相应的行动。有了实际的行动后,天下没有怨恨,陛下也没有悔恨。由此看来,陛下的有所作为,只怕太早,不怕稍迟,事情已经很明白了。臣担心急进好利的人,随意劝说陛下,使陛下轻易地有所改变,所以表达了这些话语,希望陛下能重视臣的奏折,这即关乎宗庙社稷的福份,更关乎天下的太平啊。

定州军政坏驰,诸卫卒骄惰不教,军校蚕食其廪(lǐn)赐,前守不敢谁何。轼取贪污者配隶远恶,缮修营房,禁止饮博,军中衣食稍足,乃部勒战法,众皆畏伏。然诸校业业不安,有卒史以赃诉其长,轼曰:"此事吾自治则可,听汝告,军中乱矣。"立决配之,众乃定。会春大阅,将吏久废上下之分,轼命举旧典,帅常服出帐中,将吏戎服执事。副总管王光祖自谓老将,耻之,称疾不至。轼召书吏使为奏,光祖惧而出,讫事,无一慢者。定人言:"自韩琦去后,不见此礼至今矣。"契丹久和,边兵不可用,惟沿边弓箭社与寇为邻,以战射自卫,犹号精锐。故相庞籍守边,因俗立法。岁久法弛,又为保甲所挠。轼奏免保甲及两税折变科配,不报。

到了定州后,苏轼发现定州军政松弛,卫戍的士兵骄横、懒惰,缺乏训练,中层军官们克扣士兵的军饷和赏赐,以前的太守不敢查问。苏轼把贪污的人发配到远恶之地,缮修营房,禁止饮酒赌博,军中衣食才稍见充足。

不止于此,苏轼开始约束军队的训练作战方法,众人都畏惧服从。但各中级军官紧张不安,有一次,一个军中小吏来告发长官贪赃,苏轼说:“这事由我来处理是可以的,但由你来告发,军中就要乱了。”立即把这个军中小吏发配远处,众人由此安定。

正逢春季大阅兵,将吏们长期没有锻炼,忽略了上下级的规定,苏轼命令恢复旧有的规定,主帅穿便衣走出帐中,将吏们穿军衣奉行差事。副总管王光祖自认为是老将,感到羞耻,称病不到。苏轼叫来书吏写奏章,王光祖感到害怕,还是参加阅兵,直到阅兵完毕,没有一人怠慢。

定州人说:“自从韩琦走后,好久不见这样的礼制了。”宋朝和契丹和平已久,边界士兵很久没得到重用,只有沿边的弓箭手和敌人靠近,用射箭自卫,还号称精锐。已故宰相庞籍曾镇守边界,根据当地风俗立法。但过了许多年,法制也废弛,被王安石变法时的保甲法所扰乱。综上以上情况,苏轼奏请免去保甲法、免去两税法之外的临时加税,但朝廷不予答复。

绍圣初,御史论轼掌内外制日,所作词命,以为讥斥先朝。遂以本官知英州,寻降一官,未至,贬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居三年,泊然无所蒂芥,人无贤愚,皆得其欢心。又贬琼州别驾,居昌化。昌化,故儋耳地,非人所居,药饵皆无有。初僦官屋以居,有司犹谓不可,轼遂买地筑室,儋人运甓畚土以助之。独与幼子过处,著书以为乐,时时从其父老游,若将终身。

公元1094年,宋哲宗改元绍圣。御史上奏,议论苏轼掌管起草内外诏令的时候,所作的文辞命令,是讥讽斥责先朝。4月,59岁的苏轼被转任英州知州,不久降一官级;还未到任,6月又贬为宁远军节度副使,安置广东惠州。

从公元1094年到公元1097年的三年时间里,苏轼在惠州淡然处世、毫不计较,与人相处,不论是贤才或是平民,都能得到他们的欢心。

绍圣四年,公元1097年4月,62岁的苏轼再加贬为海南琼州别驾,住在昌化县。昌化县,在以前的朝代叫儋耳县,同属于珠崖郡,那里不是平常人所能住的,药品都没有。起初,苏轼在租的官房里居住,有关官员认为不可以;苏轼就买地筑屋,海南人就搬运砖土来帮助他。苏轼独自和小儿子苏过一起住,用写书来自娱自乐,时常和当地父老一起游玩,好像要在这里终老。

徽宗立,移廉州,改舒州团练副使,徒永州。更三大赦,遂提举玉局观,复朝奉郎。轼自元佑以来,未尝以岁课乞迁,故官止于此。建中靖国元年,卒于常州,年六十六。

公元1100年,宋哲宗驾崩。宋哲宗弟弟赵佶即位,史称宋徽宗。在海南居住三年的苏轼已经65岁,朝廷允许他移居广西廉州,改任安徽舒州团练副使,又移至湖南永州。经过三次大赦,苏轼任成都玉局观提举官,恢复朝奉郎官衔。苏轼从宋哲宗元佑年间以来,从未因每年的考核成绩要求升迁,所以官职就止于此。

公元1101年,宋徽宗改元建中靖国,苏轼在北上的路上,经过常州,一代文豪在这里去世,享年六十六岁。

轼与弟辙,师父洵为文,既而得之于天。尝自谓:"作文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虽嬉笑怒骂之辞,皆可书而诵之。其体浑涵光芒,雄视百代,有文章以来,盖亦鲜矣。洵晚读《易》,作《易传》未究,命轼述其志。轼成《易传》,复作《论语说》;后居海南,作《书传》;又有《东坡集》四十卷、《后集》二十卷、《奏议》十五卷、《内制》十卷、《外制》三卷、《和陶诗》四卷。一时文人如黄庭坚、晁补之、秦观、张耒(lěi)、陈师道,举世未之识,轼待之如朋俦,未尝以师资自予也。 苏轼和弟弟苏辙,学父亲苏洵写文章,天资聪颖。苏轼曾经自称:“写文章如同行云流水,本来就没有一定的格式,只是要在该说的地方就说,该停的地方就停。”即使是嬉笑怒骂的话,都可以写成文章。他的文体博大丰富、光辉灿烂,称雄百代,自有文章以来,也属少见。苏洵晚年读《周易》,写作《易传》未完成,叫苏轼完成他的遗愿。苏轼写成了《易传》,又写了《论语说》;后来住在海南,写了《尚书传》;又有《东坡集》四十卷、《后集》二十卷、《奏议》十五卷、《内制》十卷、《外制》三卷、《和陶诗》四卷。

当时文人如黄庭坚、晁补之、秦观、张耒、陈师道,还不被世人所知,苏轼都如朋友一样对待他们,从来不曾以老师的地位自居。

【1】黄庭坚、晁补之、秦观、张耒(lěi):苏门四学士,且位列苏门六君子。

【2】陈师道:与上述四人、李廌(zhì)合称为“苏门六君子”。

自为举子至出入侍从,必以爱君为本,忠规谠(dǎng)论,挺挺大节,群臣无出其右。但为小人忌恶挤排,不使安于朝廷之上。

高宗即位,赠资政殿学士,以其孙符为礼部尚书。又以其文置左右,读之终日忘倦,谓为文章之宗,亲制集赞,赐其曾孙峤。遂崇赠太师,谥文忠。轼三子:迈、迨、过,俱善为文。迈,驾部员外郎。迨,承务郎。

自从科举考试直到出入侍从皇帝,必定以忠于君主作为根本,忠心地规劝、卓识的议论,正直而有大节,群臣没有超出苏轼的。但被小人所忌恨、排挤,不让他安心处于朝廷之中。

公元1112年,宋徽宗政和二年,苏轼逝世后的第12年里,苏辙去世。

公元1127年,宋钦宗靖康二年五月,苏轼逝世后的第27年里,北宋王朝正式灭亡,国祚168年。

公元1127年,宋徽宗子、宋钦宗弟弟赵构在南京应天府(河南商丘)即帝位,改元建炎,史称宋高宗。

宋高宗追赠苏轼资政殿学士,授予他的孙子苏符任礼部尚书。又把他的文章放在身边,读着读着总是不知疲倦,称赞苏轼的文章达到了最高境界,亲自写了集赞,赏赐给他的曾孙苏峤。

绍兴四年,公元1130年,宋高宗赵构追赠苏轼太师,谥号文忠。苏轼有三个儿子:苏迈、苏迨、苏过,都善于写文章。苏迈,任驾部员外郎。苏迨,任承务郎。

【1】苏符:苏轼孙,苏迈子。南宋高宗绍兴十年,任吏部尚书。

【2】苏峤:苏轼曾孙,苏过孙。

【3】太师:古代官员去世后,朝廷会根据官员生前贡献追赠官职。除假黄钺、九锡等特殊时代产物外,追赠太师为最高恩宠。

【4】文忠:谥号,“道德广博、学问渊博、慈惠爱民”曰文;“身冒危险侍奉住上、担忧国事忽略家事”曰忠。自唐以后,双字谥号流行,唐朝名臣韩休、颜真卿、裴度,北宋名臣富弼、欧阳修,谥号皆为“文忠”。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