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见杜鹃花》
唐·李白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
古诗今译:
以前在蜀国时曾听过杜鹃凄恻的鸣啼,没想如今在异乡宣城,又看到杜鹃盛开。
杜鹃鸣叫悲啭,使人愁肠寸断。暮春三月,这鸟鸣花开的时节,心中思念故乡。
注释解说:
宣城:郡名,今属安徽省。杜鹃花:即映山红,每年三月杜鹃鸟啼之时盛开,颜色鲜红,故名。《全唐诗》于此篇题下校:“一作杜牧诗,题云‘子规’。”王琦注:“或以此诗为杜牧所作《子规》诗,非也。”蜀国:指四川。子规鸟:杜鹃鸟的别称,因鸣声凄厉,动人乡思,故俗称断肠鸟,蜀地最多,传说是古蜀王杜宇死后所化。三春:指春季。三巴:东汉末,益州牧刘璋置巴郡、巴东、巴西三郡,合称三巴。在今四川省东部和重庆市地区。
品鉴鉴赏:
此诗是感物而起兴的。“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通过“蜀国”对“宣城”、“闻”对“见”、“子规鸟”对“杜鹃花”,时空交错,视听并置,引出花鸟形象,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作者简介:
李白(701-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自称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静宁西南),生于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境内),幼年随父迁居绵州昌隆(今四川江油)青莲乡。四十二岁时入京,任翰林学士,但只一年多就离开长安,长期过着漂泊生活。李白是我国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有“诗仙”的美称。他与杜甫并为唐代最著名的诗人,合称“李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