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太丘与友期行翻译及原文(陈太丘与友期行注释)

08《世说新语二则-陈太丘与友期行》

文 | 刘义庆

陈太丘①与友期行

陈太丘与友期行②,期日中③。过中不至,太丘舍去④,去后乃⑤至。元方⑥时年七岁,门外戏。客问元方:“尊君在不⑦?”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曰:“非人哉!与友人期行,相委而去⑧。”元方曰:“君与家君⑨期日中。日中不至,则是无信;对子骂父,则是无礼。”友人惭,下车引⑩之。元方入门不顾⑪。

①[陈太丘]即陈寔(shí)(104-186或187),字仲弓,东汉颍(yǐng)川许县(今河南许昌东)人。曾任太丘长。太丘,县名,治所在今河南永城西北。

②[期行]相约同行。期,约定。

③[日中]正午时分。

④[舍去]丢下(他)而离开。舍,舍弃。去,离开。

⑤[乃]才。

⑥[元方]即陈纪(129-199),字元方,陈寔的长子。

⑦[尊君在不(fǒu)]令尊在不在?尊君,对别人父亲的尊称。不,同“否”。

⑧[相委而去]丢下我走了。相,表示动作偏指一方。委,舍弃。

⑨[家君]对人谦称自己的父亲。

⑩[引]拉,牵拉。

⑪[顾]回头看。

【译】陈太丘和朋友相约同行,约定的时间在中午,过了中午朋友还没有到,陈太丘不再等候他而离开了,陈太丘离开后朋友才到。元方当时年龄七岁,在门外玩耍。陈太丘的朋友问元方:“你的父亲在吗?”元方回答道:“我父亲等了您很久您却还没有到,已经离开了。”友人便生气地说道:“真不是人啊!和别人相约同行,却丢下别人先离开了。”元方说:“您与我父亲约在正午,正午您没到,就是不讲信用;对着孩子骂父亲,就是没有礼貌。”朋友感到惭愧,下了车想去拉元方的手,元方头也不回地走进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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