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00个破案小故事)
我给人推荐书,也有一段时间了,有的书冷门,看得人少,你反而能够从中发现亮点,人家也很容易接受。
而有的书,它本来就家喻户晓,本来就声名远播,本来就好看得一塌糊涂,我再来推荐它,总感觉有些班门弄斧,我还不如就说上一句,你去看就知道了,真的太好看了,根本停不下来。
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感觉用我贫瘠的语言都不能形容其万分之一,我翻来覆去,故事看完了好几天,都不知道从何谈起夸它,因为能夸奖的地方太多了,它被人夸奖的次数太多了,导致我都有些词穷了。
可是还是想从我自身出发,夸一夸这本书我所喜欢的地方,或许能给还没看过,准备看的小伙伴,一点不一样的小启发。
进入正题,我看得是诺顿注释本第二卷《新探案》系列,和电影、电视剧不同,阅读文字的过程,没有画面和声音,全靠自己脑补,是让自己的思想被作者一起带飞的经历,特别新奇而别有一番风味。
比如,书中对夏洛特福尔摩斯探案经历的描写,细致入微,探案环节环环相扣,你能和作者一起,在文字里发现蛛丝马迹,我总是感到自己和真相近了一点,可又总是差一点,直到谜底都揭开,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真正好的悬疑探案类小说作者编排剧情,就是要如柯南道尔一般,你不能比读者聪明太多,剧情发展天马行空,毫无逻辑,只看作者开一通金手指,推理情节跳跃,故事戛然而止……好的作家应该就是比读者聪明一点,他把所有的证据都摆在你面前,通过巧妙的组装,编造成一个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故事,当然还有水平一般的推理小说作家,把所有证据都摆出来,让读者还没看完故事,或者看完了猜到的结局和作家所写的别无二致,那就完全没有意思了。
比如我们看完的《皮肤变白的军人》,在我看完整个故事,再看标题,感觉自己有被打脸的赶脚,作者在标题上就注明真相了,我居然在回过头看的时候才发现!我是有多笨呀,哈哈哈,不过也是一种别样的体验,好的推理小说,大概就是把答案就写在标题上,你不看完全篇,你都不知道真相是如何。
同时,看推理小说的过程,也像是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我对于推理的热爱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但是落到实处,其实就是对日常生活的细微观察,对生命本身的热爱。
如果没有对人物的体察,并进行发散性思维,不会有这么精彩的故事问世,不是对于生命本身充满了热爱,不会对他人感到好奇,这个世界其实索然无味。
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不仅仅讲述的是探案推理的故事,那些生活在故事里的形形色色的人物,也值得我们为之反思,比如深陷爱情无法自拔的公爵小姐,无比重视自己朋友的军人,爱子心切的上校和夫人一家,还有对一切看似冷眼旁观,其实充满热心的主角们,都值得我们在看书的过程中细细品味。
好书写得再长,我都觉得它短小精悍,可是就像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故事总会有终章,那就把它多看几遍,毕竟经典的故事历久弥新,值得人们一看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