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苏轼赏析(满庭芳苏轼原文及翻译)
苏轼
苏轼(1037-1101),字子瞻,一名和仲,自号东坡居士,眉山(今属四川)人。与父洵、弟辙,并称“三苏”。宋仁宗(赵祯)嘉祐二年(1057)进士乙科。嘉祐六年(1061)复对政策,入三等,以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治所在天兴,即今陕西凤翔)节度判官厅公事。宋英宗(赵曙)治平二年(1065)到汴京,旋判登闻鼓院,直史馆。宋神宗(赵顼)熙宁二年(1069)以殿中丞判官告院。熙宁四年(1071)出为杭州通判。后历知密、徐、湖诸州。元丰中以“乌台诗案”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元祐中,迁中书舍人、翰林学士,除龙图阁尚书知杭州,改知颍州、扬州。还,迁端明殿学士、礼部尚书,再知定州。绍圣初,坐元祐党,贬惠州,徙儋州(治所在今海南儋县西北)。徽宗(赵佶)即位,赦还,提举玉局观,卒于常州。孝宗(赵眘)朝,赠太师,谥文忠。在政治上,“奋励有当世志”(苏辙《东坡先生墓志铭》);在文学上,其诗、词、文创作均有开拓之功。所传词南宋初已有注本。近人朱祖谋有编年本《东坡乐府》三卷,又龙榆生据宋傅榦注东坡词残卷编年,撰成《东坡乐府笺》三卷。
满庭芳
蜗角[1]虚名,蝇头[2]微利,算来着甚干忙[3]。事皆前定,谁弱又谁强。且趁闲身未老,须放我、些子疏狂。百年里,浑教是醉,三万六千[4]场。
思量。能几许,忧愁风雨[5],一半相妨。又何须抵死,说短论长。幸对清风皓月,苔茵展、云幕高张。江南好,千钟美酒,一曲满庭芳。
[1]蜗角:蜗牛之角。《庄子・则阳》载:“有国于蝇之左角者,曰触氏;有国于蜗之右角者,日蛮氏。时相与争地而战,伏尸数万。逐北,旬有五日而后反。”
[2]蝇头:《南史》(卷四一《齐宗室诸王传》)载:“齐衡阳王子钩,尝手自细书五经,部为一卷,置于巾箱中,以备遗忘。侍读贺玠问曰:‘殿下家自有坟素,复何须蝇头细书,别藏巾箱中。'”蜗角、蝇头,皆极言其“小”。
[3]干忙:空忙也。杜甫《寄邛州崔录事》:“久待无消息,终朝底事忙。”
[4]三万六千:李白《襄阳歌》:“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
[5]忧愁风雨:叶道卿(清臣)《贺圣朝》词:“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这首词直写胸臆,表明作者对于社会人生的看法。他将整个世俗社会看做是一个蜗角世界,以为芸芸众生,为了一点蝇头微利,互相争夺,互相倾轧,实在没有意思。他认为谁胜谁失,谁强谁弱,这都是注定的;此等“事”,未可强求。这是作者经过宦海浮沉后所获得的体会与经验。就其实际经历看,作者对于世俗社会中的名利得失之事,并非一向勘破,而是一再碰壁之后,才感到必须惜取未老之闲身,趁早脱离蜗角蝇头之争斗。他的这一体会与经验,是付出了巨大代价之后才得到的。然后,从自身经历,联系到整个人生,才真正认识到:只有在醉乡当中,才能求得解脱。这是上片,从头至尾发议论,主要在造理。即提出:事皆前定,不必“干忙”,百年人生,一醉方休。
大体说来,作者所提倡的理已经讲清楚了,但下片仍就一个“醉”字,进一步加以发挥,谓人生有限,不当为忧愁所妨,无须计较短长;谓清风皓月,千钟美酒,这才是自然的归宿。当然,因为作者自小接受良好的教育,“奋励有当世志”,对于世俗社会的是非曲直,并不是不计较的,而是不容许计较,所以不得不把“一肚子不适时宜”,付之一醉。这完全是社会的悲剧。对此,作者也曾有过清醒的认识。他在《答李端叔书》中曾说:“轼少年时,读书作文,专为应举而已。既及进士第,贪得不已,又举制策,其实何所有。而其科号为‘直言极谏’,故每纷然诉说古今,考论是非,以应其名耳。人苦不自知,既以此得,因以为实能之,故哓百哓至今,坐此得罪几死。所谓‘齐虏以口舌得官’,真可笑也。然世人遂以轼为欲立异词,则过矣。妄论利害,搀说得失,此正制科人习气。譬之候虫时鸟,自鸣自已,何足为损益。”正因为如此,作者才得出这样的结论:无须抵死说短论长。全词造理,甚为透辟,并因为是自身经历中体会有得之言,所造之理,也甚为真切。词章颇具感人力量。(总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