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后被判赔丈母娘16万带娃费(网友一致认为李某应付带娃费) 夏 • 2021年10月16日 16:33:17 • 生活感悟 2010年, 苏某和李某在南京登记结婚, 4年后育有一子, 并由孩子外婆方某照料。 其间, 女婿李某主动出具承诺书, 表示要支付岳母每月3000元。 2019年, 2人离婚。 去年, 方某将前女婿诉至法院, 要求其支付承诺的带娃费。 法院审理认为, 本案中方某并无义务带娃, 且承诺书算是一种合同, 一审判决李某和苏某 支付总计16万元带娃费。 李某不服判决上诉, 法院二审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网友:没毛病! 对带娃费,你怎么看? 点击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