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规定
(一)服务中心组成安全管理部,负责管辖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安全管理部的职责和权力是:
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值班制度,对管辖区域进行固定岗、巡逻流动岗,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排除、制止。
3、负责管辖区域的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和保管,维护交通秩序,保障管辖区域内车辆安全。
4、制止诸如收破烂、乞讨、叫卖等人员进入管辖区域。
5、在管辖区域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用户的权益,及时采取抢救措施。
6、维护业主委员会、服务中心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的人员,管理人员可进行劝阻、制止,直到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7、受公安机关委托,有权核查有关车辆、人员的证件及其他情况。
(三)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用户应积极主动参与治安管理工作,做到:
1、遵守国家的有关治安管理规定。
2、遵守业主委员会、服务中心公布的、旨在维护管辖区域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3、密切配合安全管理部的治安管理工作,在安全管理员因故查询时,给予主动协作。
4、敢于制止、举报破坏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安全管理部处理。
5、爱护管辖区域的安管设施。
安全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安管员按规定着装后,提前十五分钟列队上岗接班,交接班安管员必须相互敬礼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安管员到达后,应由交班安管员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记录交班内容和交、接班时间并签名。
(三)交接班时,交班安管员必须将需要接班安管员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装备器材和其他物品的状况,以及电梯、监控、道闸等重要设备(施)的运行情况向接班安管员移交清楚,且做好记录备查。
(四)交班安管员须在接班安管员对各岗位巡查、验收并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签字确认后才能下班。
(五)接班安管员验收时发现(包括交班安管员当班时发生而未发现)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承担责任;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交接完毕,接班人签字认可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安管员承担责任。
(六)道口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认真填写各栏目。监控室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监控室值班记录》上认真填写各栏目。
(七)接班安管员未到岗或虽已到岗,但未办毕交接手续并签名确认时,交班安管员不得下班。否则,其间发生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负责。
安管员巡逻签到制度
(一)签到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巡逻记录表》,若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行24小时连续巡逻签到制,除特殊规定外。
(三)填写表格之前,必须先检查设备或部位情况是否正常。签到不是目的,而是检查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巡查力度。
(四)安管领班每班不得少于两次巡逻签到,巡逻安全员按规定进行巡逻签到。
(五)在本班巡逻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情,当班巡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安全主管不定期对巡楼签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 报告范围
1、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安管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2、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顾客、服务中心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顾客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4、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顾客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
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报告程序
1、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2、安全管理部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安管员向领班报告,再由领班向安全部主管和经理汇报。
3、服务中心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服务中心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报告时限
1、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2、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两小时内必须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3、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4、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5、事件发生后填写《安管工作重大事项处理记录表》存档,并于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交品质技术部。
消防监控中心工作制度
(一)消防监控室实行二十四小时专人轮班值守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三)未经公安、消防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未经批准,消防控制室禁止参观
(五)上班时间禁止在消防控制室内接待客人或与无关人员闲谈
(六)严禁非专业人员触动,使用消防控制室内的设施设备
(七)确保消防控制室的通讯设备畅通
(八)保持消防控制室内整洁,温度适宜
(九)非本室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要进行登记
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车场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管辖区域安管队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
(二)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管辖区域的月卡或记时卡进入停车场,停车场车辆停车半小时以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车辆进入:
1、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安管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安管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2、进入时,安管员打卡后把停车卡发给车主。
3、除公司相关人员外,任何人无权查阅相关记录或资料。
(四)车辆停放:
1、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安管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2、车管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如有破损,应知会车主并登记。严禁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
3、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4、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五)驶离:
1、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车管员交回停车卡,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收回停车卡后,方可驶离。
2、车管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它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满足车主的合理要求。
3、车管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与登记记录相符,并签字交接。
4、发生车辆丢失等紧急情况,安全管理部主管须在第一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同时收集其他证据,并尽快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机动车管理规定
(一)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管辖区域内。
(二)外来车接送管辖区域内用户可以进入,但落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停留。
(三)进场,领取车辆出入卡,车辆出场交回出入卡,并核对放行,如长期在管辖区域停放的车辆,可到服务中心办理月卡和年卡。
(四)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同时认人放行,若非车主驾驶,必须由车主陪同驾驶者前来车场治安岗讲明,并交亲笔委托书,方可出场。
(五)驾驶者必须关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载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凭《搬出放行条》出场。
(七)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上下行道、草坪等。
(八)不准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停放车辆如有滴漏机油等,车主必须清洁干净。
(九)在住宅区的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按价赔偿。
(十)凡运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火药及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及2.5吨以上货车,不得驶入住宅区内。
(十一)按时交纳停车费,不得拖欠。
(十二)不准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安管员执行公务。
(十三)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的,追究交接班双方责任。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存放管理规定
(一)凡在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顾客,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定,服从安管员的管理。
(二)凡管辖区域顾客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到停车场停放,必须办理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车位使用费。
(三)当车辆进入车场时,车主应向安管员领取存车牌;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还安管员,没有交还或存车牌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现场,安管员有权扣留该车。
(四)外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进入管辖区域,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五)对无执照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丢失,服务中心概不负责。
(六)安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消防管理规定
(一)物业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本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服务中心经理为公司服务中心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8、安全管理部主管为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11、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1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3、督促相关人员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4、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15、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6、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7、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18、检查防火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和违章现象及时在《巡查情况记录》上登记,并报工程设备部填写《整改通知单》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情隐患。
19、消防器材设备,每月5日前进行检查,填写《消防箱设备检查表》,更换灭火器《检查标签》,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20、根据各小区的具体情况,消防措施,实施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21、火灾报警后,到现场确认,自己能处理的及时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二)消防安全管理:
1、楼梯走道和出口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2、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3、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各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须向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如需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5、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服务中心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气阀,及时扑救。
6、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服务中心、工程设备部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消防部门处理:
1、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闭或损坏安全疏通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栓的;
3、不按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的;
4、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5、擅自挪用灭火器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6、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责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
1、未办理申请报批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2、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
3、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的。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内容:
a)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 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2、要求:
a) 公司各服务中心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b) 安全管理部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习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和演习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c) 公司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一级检查:一级检查由各班组和安管员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应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级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扩为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以《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的形式报告,及时处理,本岗位当班人员对本岗位发生的事故负有责任。
3、值班的员工接班时必须提前进入岗位,向上班了解安全情况,必须亲自巡视责任,对交班人员得出问题应及时检查处理并作好记录。
4、巡逻安管员每天至少三次对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进行:
(1)检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检查动火、用电现场是否携带被批准的动工证,施工人员是否持有操作证,施工现场有无配备灭火器材;
(5)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6)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7)巡查人员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当班领班及服务中心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二级检查:二级检查由服务中心领导实施
1、服务中心经理(或经理助理)安全管理员每月应组织各班组长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3、火灾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4、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1、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重点部位违章情况应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且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三)三级检查:三级检查由公司实施
1、每二个月由安全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重点检查。
2、检查各服务中心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各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抽查。
3、检查各服务中心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4、发现问题以《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或《整改通知书》(质量保证体系范围以外)的形式要求各服务中心限期整改。
消防安全总结制度
(一)每月以及重大节日之前对消防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公司发整改通知书。
(二)对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总结。
(三)有安全月、半年及年终消防工作总结按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四)对每次消防演习必须写出书面总结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五)对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总结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六)年终必须对全年消防安全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消防演习管理规定
(一)每年年初由服务中心消防负责人拟制消防演习方案,经服务中心经理批准后,报公司安委会备案。
(二)每次消防演习由服务中心消防主管制定演习计划,报服务中心批准。
(三)每年不得少于两次消防演习,服务中心消防演习前必须将演习的内容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四)消防演习必须全员参加,任何人不得缺席,演习过程中必须精神饱满,认真对待。
(五)消防演习结束后,必须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六)消防演习当中必须注意安全,避免意外事故。
(七)消防演习(应急疏散)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技术保障组)
2、相关负责人职责;
3、报警及接警程序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及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及措施;
6、所需器材;
7、注意事项;
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一)服务中心经理和安全部主管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部主管和领班督促并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三)各岗位具体操作执行。
(四)管理规定
1、物品的搬入:
a、 当顾客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人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b、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人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主管或服务中心。
2、物品的搬出:
a、 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在《搬出放行条》的存根上签字认可,服务中心确认手续完毕出具《搬出放行条》。业主房自己出租,使用人搬出物品,服务中心应通知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若业主因故不能到场,通过确认无误后,服务中心可在使用人办妥手续后放行。
b、 公司自有物业出租房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公司市场部办理手续,市场部按照其提供的情况确认后服务中心再出具《搬出放行条》。公司或单位租用的员工宿舍中员工搬出物品,需公司或单位出具证明,方能办理。
c、 道口岗亭当班安管员按《道口岗岗位职责》执行。收到顾客交来的《搬出放行条》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顾客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登记顾客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签上值班人员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顾客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搬出放行条》须交回服务中心存档(保存期一年)。
d、 若顾客搬出物品时未办理《搬出放行条》,值班人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中主管或服务中心处理。
安管员培训制度
(一)为培养一支爱岗敬业、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执勤文明的安全管理队伍。安全管理部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要求对安管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军训,每次训练、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品质技术部不定期检查指导。
(二)参训人员必须严守训练场纪律做到:着装整齐、姿态端正、仪容整洁、精神振作,个人物品不得外露。
(三)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新录用的安管员进行岗前培训,安管部经理和主管进行上岗培训。
(四)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五)培训内容:政治思想教育、消防安全知识、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案例/ISO9000/14000体系文件、体能、拳术、队列、车辆指挥动作等。
(六)培训考核:
1、新到职安管员半个月后由安全管理部对其进行队列考核,不合格者半月内安排一次补考,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安全管理部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综合性考核,每年底组织进行一次体能测试,品质技术部监督。
3、考核标准:以《安管员军训(体能)考核评分标准》、《安管员军训(队列)考核评分标准》、《安管员军训(拳术)考核评分标准》为标准。
4、考核成绩:考核成绩记入《安管员考核成绩记录表》不及格、及格、良好及优秀。考核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再不及格者予以辞退。
安管员请销假制度
(一)因安管工作的特殊性, 安管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除当班安管员外安全部主管必须控制一个队的安管员在位,以应付突发事件。
(二)安管员外出需由安全部主管批准。
(三)除正常休息外,安管员请假24小时以上三天以内由安全管理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安全管理部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四)休假完毕归队后必须向安全管理部和行政人事部销假。
(五)具体按《员工手册》《行政管理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一)服务中心的各门岗值班、巡逻、车辆管理、监控值班等岗位当班人员配对讲机。
(二)对讲机备用充电池和充电器由监控中心统一充电、管理。
(三)充电池不准经常更换,必须按规定时间(8—10小时)轮换使用。
(四)对讲机在更换充电池时,必须先关掉电源和主机上的开关,保护和延长机身使用寿命。
(五)不准用对讲机谈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对讲机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严禁个人携带外出。
(七)对讲机使用应严格按规定的频率正确操作,严禁乱拆、乱拧、乱调其他频率。
(八)认真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以防出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
(九)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警械使用管理规定
(一)警械、警具内容:
1、警棍
2、对讲机
3、值班用手电筒
(二)配备:服务中心根据安全管理岗位、人数、业务量等情况确定配备数量。
(三)使用:
1、由服务中心安全主管统一从公司领回警械、警具;
2、发放时,领用人需在《警械、警具配备登记表》上登记;
3、交接班时将警械、警具移交情况在《值班记录表》上登记清楚。
4、警械、警具只能用于公务;严禁用于办私事;若利用警械、警具从事违法活动;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四)保管:
1、护管员对领用的警械、警具要保持整洁、完好。
2、警械、警具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安管领班,并进行修改或查找。
3、警械、警具因公务损坏或丢失,可补领,若非因公务而损坏丢失补领时需按价赔款。
4、警械、警具严禁外借他人。如确有需要,须报服务中心副经理以上领导批准。
5、凡警械、警具损坏或丢失,需在《警械、警具配备登记表》上注明。
6、每月服务中心经理(或经理助理)对所有的警械、警具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填写在《警械、警具检查记录》中。
安管员仪容仪表规定
(一)举止文明、大方、端庄。
(二)穿着统一制服,佩带工作牌,服装整齐干净。
(三)不准披衣、敞怀、挽袖、穿拖鞋或打赤脚。
(四)头发要整洁,男队员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得超过耳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领,胡须长不得超过1毫米,鼻毛不得长出鼻孔。女队员不得涂脂抹粉,涂有色指甲油。
(五)安管员不得留长指甲,男队员指甲长不超过指尖一毫米,女队员不超过指尖三毫米。
(六)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袖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不得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得搭肩挽臂。
(七)当班或培训期间不得佩戴饰物和通讯工具。
(八)当班期间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九)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十)经常检查并保持良好的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十一)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十二)不得当众抓头、搔痒、掏耳、挖鼻孔、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安管员礼仪规定
(一)着制服时见到经理级以上领导须敬礼。
(二)见到主管级领导须立正问好。
(三)纠正违章先敬礼。
(四)车辆出入验证、收费须敬礼。
(五)有顾客询问,必须立正回答。
(六)经理级以上领导到宿舍须立正问好。
(七)交接班时要相互敬礼。
(八)迎送服务语言要得体,用上“请”“谢谢”等文明用语;态度要诚恳,目光不要游离,应用亲善的目光看着服务对象
安管员服式及着装规定
(一)服装式样:着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员制服。
(二)着装规定
1、服装: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或衣袖。领口及袖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有诸如纪念章、笔、纸张等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着冬装时,应穿衬衣,结正领带。
2、帽子:以贝雷帽为例,戴帽时不得顶在头顶或用手捏出奇形怪状,应自然戴在头上,下圈黑边要显露在头的周围,右侧靠近耳边,使帽子的前沿自然倾斜,正面看是左高右低。后面要在枕骨下面,前边距右眉一指宽,距左眉二指宽,帽子的紧拉带要系好,藏于帽内,不得显露在外。帽徽端正固定在帽子前硬板的中央位置,并与左眼在一条垂直线上。
3、大衣:冬季穿大衣时,扣子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或披在肩上。
4、上班时只准穿规定的黑色皮鞋,禁止穿拖鞋、布鞋、旅游鞋;袜子要穿素色,不得光脚穿鞋或穿过于花俏的袜子。
5、工作牌: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牌。
6、服装要保持挺直、舒展、干净、整洁。
7、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下班后必须将制服挂放于本人衣柜内,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管理小区。如有遗失、损坏则按原价赔偿。
8、值勤用大衣仅限安全管理值勤时使用,非当班时间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占用、使用大衣。
9、大衣不穿时必须叠好并放置整齐,具体责任人为安全部主管。
安管员奖罚管理规定
(一)嘉奖
1、一月内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文明执勤,表现优异者,给予表扬,并根据情况颁发奖金50—100元。
2、密切联系业主,为业主做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屡受客户称赞者或本月内连续受表扬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100—200元。
3、抢险救灾,保护业户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嘉奖,并根据情况颁发奖金100—500元。
4、对在辖区内抓获抢劫、盗窃案犯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的安全员给予表扬,并根据情况颁发奖金50—500元。
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安全工作的改进做出较大贡献者,报请公司奖励。
6、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奖励方案。
(二)惩罚
1、第一次口头警告扣工资的5%,一个月内连续二次口头警告作一次书面警告论处;一次书面警告,扣工资10%,第二次书面警告扣工资的20%,最后警告扣罚工资全部。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口头警告:
(1) 当值时不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连续两次提醒和教育无效者。
(2) 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未请假者。
(3) 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时间较短尚未造成事故损失者。
(4) 在岗位看书、看报、听音乐、吹口哨、抽烟、吃零食、聊天等。
(5) 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经劝告一次无效者。
(6) 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7) 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力,尚未造成损失的。
(8) 不按规定参加培训、会议者。
3、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予书面警告,严重者处予最后警告
(1) 违反第二条第一款屡教不改者,处第二次书面警告。
(2)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未请假者。
(3) 擅自离岗,情节严重。
(4) 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违反第二条第四款者。
(5) 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听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的。
(6) 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7) 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严、造成一定影响者。
(8) 无特殊情况未经允许私入业户房内、仓库、办公室等。
(9) 当值睡觉者。
4、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或已处予两次书面警告的,立即辞退。
(1) 当值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2) 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3) 监守自盗、敲诈勒索、无理伤人、见危不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害者,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 不请假、连续旷工1天以上者。
(5) 无论何种原因,与业户、公司员工打架者。
(6) 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谩骂上级者。
(7) 因主观失职而损坏或遗失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8) 当值睡觉,情节严重者。
(三)《员工奖惩单》由行政人事部保存至员工离职后一年。
安管员宿舍管理规定
(一)执行人员
1、安管部主管负责检查本规定的贯彻落实。
2、安管领班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督促。
3、安管员负责具体执行。
(二)宿舍管理
1、安管员必须在安全管理部指定的宿舍、铺位上住宿,未经安全部主管批准不得在外住宿。
2、不准擅自带人留宿,直系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留宿的,须报经安全部主管批准。
3、严禁大声叫喊、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4、严禁乱扔烟头、乱泼污水、乱丢垃圾、随地吐痰。
5、严禁在辖区范围及宿舍内打光膀及只穿三角内裤。
6、严禁打麻将或其它赌博行为。
7、严禁传看反动、淫秽书画,宣扬封建迷信。
8、严禁酗酒滋事,打架闹事,闹不团结。
9、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占用空床位,不准随意动用他人的物品。
10、自觉爱护宿舍的公共设施和财物,严禁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做饭,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严禁为他人保管来历不明的物品。
11、安管员的亲友须在22:00以前离开宿舍。
1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除值班及请假队员外, 其余人员一般应在凌晨1点之前熄灯就寝。
(三)内务卫生
1、安管员的宿舍实行轮流值日。值日员负责宿舍的门、窗、地面与宿舍外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清理。
2、床铺的床单要铺放整齐,保持洁净;被子一律要求叠得棱角分明,并放在枕头的对面,被子上边可统一摆放帽子,帽徽朝向枕头;枕头要统一摆放在被子的对面,起床后要摆放平整。
3、日用品的整理:毛巾、脸盆、水桶要统一摆放位置,牙刷、牙膏应放入牙缸内并统一放在规定的位置;餐具要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鞋子应统一鞋头朝外,整齐地摆放在鞋架上或床底下的中央位置。每人摆放在外的鞋不得超过3双;衣物放入衣柜。
安管员道德规范
(一)热爱本职,忠于职守;安管员担负着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顾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责任。因此,安管员必须树立起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自豪感,把搞好本职工作与实现社会安定的大目标联系起来,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安全管理工作。
(二)遵纪守法,勇于护法;安管员必须模范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确保顾客的安全,通过提供优质的安全管理,赢得顾客的信任和社会认可。
(三)不计得失,勇于奉献;安管员是公司和顾客正当利益的忠诚卫士,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将公司和顾客的正当利益摆在第一位,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惜牺牲一切,甚至献出生命。
(四)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是安全管理人员精神风貌的具体体现,也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五)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安管与顾客的生活有着广泛的联系。有些人为谋取私利,会通过各种途径对安管员进行收买拉拢,为其实施违章违法行为打开方便之门。因此,安管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以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不给违法违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安管员权限
根据公安部安管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精神,安管员有如下的权限:
(一)在执行任务时,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
(二)对发生在小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三)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小区内。
(四)对出入小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有权按小区规定进行验证、检查,但无权扣押他人证件或财物。
(五)协助管理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对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的权力及义务。
(六)在执行安管服务工作中,如遇违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但无辱骂、殴打或者教唆殴打他人的权力。
(七)宣传法制。协助“街道联防队”做好“五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八)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和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服务中心或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九)对有违反治安服务中心罚条例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处罚的权力。
(十)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十一)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分子,可以监视、检举、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等权力。
(十二)按照规定,依法协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但禁止私自为他人提供安管服务。
监控录像管理规定
(一)监控录像,保存期限一般为十五天,保存期满后,确认无重要情况需要保留后,可予以删除。
(二)安全管理部应备有一盒用于复制、保存重要情况的专用电脑硬盘。所谓重要情况录像,系指现场摄制的已经发生或有迹象表明有可能发生的治安事故、刑事案件,包括可疑的人或事,并对事后分析事故(案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结果和所涉及的人员等,以及对事后处理事故(案件)能够提供帮助的实况。
(三)有重要情况记录的录像带,须填写《监控录像使用保存记录表》,并做好起始时间、地点、部位等记录,须保留至事情处理完毕后,经安全管理部主管浏览确认所录信息无使用价值后,请示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可予以删除。
(四)专用电脑硬盘应确定专人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损坏。
义务消防员管理规定
(一)公司全体安管员为公司的义务消防员骨干。
(二)以保护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已任,发现灾情、险情,毫不犹豫奋勇向前与灾害作斗争。
(三)熟悉公司消防管理规定。
(四)熟悉消防设施的设置及其使用方法。
(五)熟悉所在管理区域建筑物情况,紧急疏散方案,并知晓火警报警电话,发生灾情,险情时的处理程序。
(六)认真学习与消防防范有关的知识,积极参加消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