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尼加拉瓜恢复外交关系(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
12月10日,中国同尼加拉瓜在天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加拉瓜共和国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新华社记者 岳月伟 摄
新华社天津12月10日电(记者许可)12月10日,中国同尼加拉瓜在天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加拉瓜共和国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主要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兹决定自公报签署之日起相互承认并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友好关系。
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即日断绝同台湾的“外交关系”,并承诺不再同台湾发生任何官方关系,不进行任何官方往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的上述立场表示赞赏。
12月10日,中国同尼加拉瓜在天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加拉瓜共和国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新华社记者 岳月伟 摄
12月10日,中国同尼加拉瓜在天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加拉瓜共和国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