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兹作出以下不可撤销承诺:
由于本人在 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行政管理职务,自接受职务之日起就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我同意除了因为我对本公司或者他的成员的明确的职责要求外,我不会直接或间接、故意或过失地以任何形式运用、散布、泄漏、演讲或发表涉及的本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
因为任何原因我结束与本公司的劳动关系,所有关于工作的文件、记录、笔记、数据、电子数据、设备、元器件以及类似的物品或秘密资料,包括其复制件和复印件,都应当立即归还和留存在该公司。并对该公司的所有商业秘密负有永久的保密义务。
本文的“商业秘密”是指我任职于本公司的过程中得知的任何不为公众或这一行业所知悉,能为本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尤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产品,产品的制造过程、技术服务以及有关本公司任何成员、客户和供应商的经营信息;本公司知晓的本行业或相关行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包括同业竞争对手)的经营和生产信息;本公司的内部管理、职务、薪金、福利和奖惩等行政人事后勤管理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工程、市场和服务环节。
我如有违反此保密承诺,应当向该公司支付违约金 壹万元人民币,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在实际发生的损失限额之内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如双方因保密义务发生争议,由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