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改革后编制由谁管理?
武警部队改革后的编制管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简称武警部队)在经历一系列重大改革后,其编制管理发生了深刻变化。改革不仅重新界定了武警部队的职能和地位,还对其领导指挥体制、编制级别和力量构成进行了全面调整。以下从多个维度探讨武警部队改革后的编制管制情况。
一、武警部队改革背景与方针
武警部队改革始于2017年,旨在优化部队结构,提高作战效能,更好地适应现代安全形势的需求。此次改革完全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方针进行,民事属性任务的部队如武警水电、黄金、森林部队、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整建制退出现役,只保留作战型的武警部队。这一改革方针明确了武警部队的军事性和武装性,并强调了“防卫作战”的重要性。
二、领导指挥体制的调整
改革后,武警部队归中央军委建制,不再列国务院序列,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的统一领导指挥体制。这种调整确立了武警部队的军队地位,使其更加紧密地与军委联系在一起。领导指挥体制的调整,不仅提高了武警部队的作战效能,还加强了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了部队的高度集中和统一行动。
三、编制级别的变化
在编制级别上,武警部队改革前后的变化尤为显著。军改前,武警总队有正军级、副军级、正师级、副师级四种建制。正军级总队仅有武警新疆总队和武警北京总队,其余武警内卫总队、武警兵团指挥部为副军级。武警森林、水电、黄金、交通等警种部队下辖的总队编制为正师级,而边防、消防这两个警种下辖的总队编制则较为复杂。边防部队中,沿海、沿边的大型边防总队为副军级,部分沿边沿海省份的边防总队为正师级,内陆省份的边防总队为副师级。消防部队总队编制以正师级为主,但在一些任务重、城市规模大的省份,其消防总队可以升格为副军级。
军改后,武警总队只保留正军级和副军级两种规格。正军级总队数量增加至6个,包括武警第一机动总队、武警第二机动总队、武警海警总队、武警西藏总队等,新增的武警兵团总队也升格为副军级。原有的正师级、副师级武警总队不再存在,森林、水电、黄金、消防、边防等警种部队整建制退出现役,武警交通警种虽未退出现役,但被取消独立部队建制,下属部队重组为5个旅级交通支队转隶至两个机动总队。
武警支队的编制级别也发生了变化。军改前,武警支队有副师级(旅级)和正团级两种级别,其中正团级武警支队占绝大多数。军改后,武警支队增设了正师级规格,这是新组建的隶属武警海警总队的6个海警机动支队,其编制等级为正师级。
四、编制管理的权限与规定
武警部队改革后,其编制管理权限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根据《中共中央批转公安部党组(关于人民武装警察管理体制问题的请求报告)的通知》、《国务院关于研究武警体制和公安干警授衔问题的会议的纪要》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指示,武警部队组织编制的管理权限如下:
1. 总定额的确定:武警部队的总定额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归公安部掌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的定额和专项定额的分配调整,由武警总部根据公安部批准的编制原则,按其任务范围、辖区大小和边境、内地等不同情况分类确定,由武警总部司令部归口管理。
2. 编制的调整与审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因形势任务变化需要增加兵力时,应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公安部申请的流程,经武警总部提出意见后,由公安部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审批。武警总部根据批准的编制员额,下达有关总队组织实施。武警总部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院校因特殊任务需要增加编制员额时,也需经公安部同意后,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审批。
3. 单位的组建或撤销:武警部队总队级以上部队、院校的组建或撤销,由武警总部报公安部,由公安部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审批。相当总队级的单位和支队的组建或撤销,由武警总队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同意后报武警总部,由武警总部报公安部审批。相当支队级的单位和大队、中队、排、班的组建或撤销,由武警总队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同意后报武警总部审批。
4. 编制表的拟制与颁发:武警各总队机关的编制表由武警总部根据公安部批准的编制方案拟制并颁发。武警各总队直属单位、指挥学校和支队以下单位的编制表,由各总队根据公安部批准的编制方案和武警总部颁发的基准编制表及有关规定拟制,由各公安厅、局核报武警总部审批并颁发。
五、经费开支与军队地位
尽管武警部队在改革后确立了军队地位,但其经费开支并不纳入国防支出。武警部队的经费开支依旧归类为公共安全支出,这与解放军有着明显的区别。根据《武警法》的规定,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及相关建设所需经费,列入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预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这种经费开支方式在国际上并不罕见,例如美国的海岸警卫队、边境移民警察部队等军事警卫部队的经费也未计入国防预算。因此,对武警部队经费开支的指责是不公平的,中国国防部明确表示,中国国防费是客观、公开和透明的。
六、总结
武警部队改革后的编制管制在领导指挥体制、编制级别、编制管理权限等多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些变化不仅优化了武警部队的结构,提高了作战效能,还加强了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的集中统一领导。尽管武警部队的经费开支不纳入国防支出,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军事力量的存在和发展。在未来的发展中,武警部队将继续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