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我们的《说文解字》课程,本课讲“言”部的两个汉字:“誹、謗”。现代汉语分别简化为“诽、谤”。两个字都是现代汉语的次常用字,收入1988年国家语委颁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两个字的详情如下:
1、誹(诽)。读fěi。《说文解字》给出的解释是:“诽,谤也。从言,非声。”形声字。本义是毁谤。《广雅·释诂二》:“诽,毁也。”又《释诂三》:“诽,恶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言部》:“诽,‘诽’之言‘非’也,言非其实。”由此看,声部非声中有义。诽是个形声兼会意字。
注意,在古代,这个“诽”并不是贬义词,而是私下里表达不满,表达不同意见。
《淮南子·缪称》:“圣人不求誉,不辟诽,正身直行,众邪自息。”品德极高的人不求别人的赞美,也不避别人的毁谤,站得正,走得直,所有歪风邪气自会消失。《史记·乐毅列传》:“离毁辱之诽谤,堕先王之名,臣之所大恐也。”遭到侮辱以至毁谤,毁坏先王的名声,这是我所最害怕的事情。
又指从旁指责过失。《吕氏春秋·自知》:“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汤有司过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鼗。”尧有供想进谏的人敲击的鼓,舜有供书写批评意见的木柱,汤有主管纠正过失的官吏,武王有供告诫君主的人所甩的摇鼓。舜的诽谤之木,相当于他的“意见箱”。据说,这里的“诽谤之木”,后来发展为现代的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