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说:“寓言十九,借外论之。″(《寓言》)由此可见,“寓言″一词在《庄子》中已出现。但庄子的所谓寓言,义为寄托之言,就是假借别人的话,论说自己的理。
依庄子看来,寓言是为了取得十言九信的效果所使用的一种表现方法;还没有意识到它已经成为可以发展的一种独特的文学样式,同我们现今所说的寓言文学,尚有一定距离。
寓言产生于春秋末年,形成于战国初期,在先秦时代就基本成熟。作为一种文学样式,到后世更被继承下来,并得到进一步发展,而成为抒情和叙事文学的一种体裁,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
寓言中的故事情节和性格形象,往往巧妙地衬托着所表现的概念的内在含义;但从现实生活的角度看来,经常却是虚妄的,它采用拟人化的手法和极度夸张的手传。这正说明寓言与神话及传说、故事的关系。
寓言的故事形象,既然不直接描绘生活,又不直接反映现实,这就决定它在语言的运用上,不是着重刻划人,而是着重说明事,并从而阐述一理。
寓言的特点:不要求语言的狭义确切,而要求语义的双关;一方面叙述故事,同时又意味深长地隐约地表现概念。它不是以语言从事细节描写,给人以生活实感,而是使用极简洁的警句式的语言,表现弦外之音,以启发人的认知。
寓言所引起的感情的反应是短暂的,它的深长的意味能迅速升华为理性的光忙。所以寓言的语言,不是描绘性的语言,而是智慧的语言。它是以警句格言起兴或作结,这就申明了主旨,点出了主题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