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天宝十一年,公元752年秋天,四十九岁的高适辞掉封丘尉,客游长安,积极寻求到军中任职,建功立业的机会。恰逢朋友李侍御先获得了到安西都护府任职的机会,高适怀着羡慕之情,在送别之时写下了《送李侍御赴安西》一诗,原文如下:
行子对飞蓬,金鞭指铁骢。
功名万里外,心事一杯中。
虏障燕支北,秦城太白东。
离魂莫惆怅,看取宝刀雄。
“行子对飞蓬,金鞭指铁骢”,游子面对着飞蓬,手持华美的马鞭指挥着黑色的骏马。诗人的朋友李侍御即将奔赴安西,因为公务在身,再加上路途遥远,友人的行动像“飞蓬”一般迅捷,他手持华美的马鞭,骑着黑色的骏马来与诗人告别。诗人以“金”“铁”来形容友人的装束,为友人平添了一份英毅之气。这份英气极大地消解了离别之时的悲愁,给离别增添了一道慷慨昂扬的情感色彩。
“功名万里外,心事一杯中”,你将要到万里之外去建功立业,万千心事都寄托在一杯酒中。诗人点明友人远赴安西的目的是建功立业。在诗人看来,友人的这种价值选择,一方面为国家的边防事业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为自己拼得功名。在这种价值选择里,个人价值与国家需求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让人有十足的获得感,诗人赞同这一价值选择,于是,刻意淡化离别的忧伤,把万千心事都寄托在了一杯酒中。
“虏障燕支北,秦城太白东”,防御外敌的工事在燕支山的北面,长安城在太白山的东面。在分别之际,诗人想象友人的行程,当友人跨越千山万水来到安西都护府之后,会发现,为防御外敌而修建的工事在燕支山的北面,而当初的分别之地——长安,却在太白山的东面。诗人以“燕支北”代指友人,以“太白东”代指自己,以两地相隔绝远象征自己与友人万里相隔,委婉含蓄地表达出了离别之时的不舍之情。
“离魂莫惆怅,看取宝刀雄”,在离别之时不要惆怅悲伤,就让宝刀来实现你的雄心壮志吧。诗人把不舍之情压抑在心底,转而安慰友人,不要因为远别而惆怅伤悲,要相信距离割不断真正的友谊,要相信自己真正具备真才实学,要相信前程是光明远大的。在临别之际,诗人勉励朋友,要带着这些“相信”启程,在边塞的广阔天地间施展拳脚,大展宏图,实现立功异域的雄心壮志。
这首《送李侍御赴安西》虽然是一首送别诗,但诗人却没有做儿女之态,临歧而哭。这是因为,诗人与朋友生活在昂扬奋发的盛唐时代,他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观念,愿意远赴边塞,在马背上博取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