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成名作,前四句人人会背,后四句才是重点,却被人淡忘。白居易16岁写的一首诗,曾入选小学课本,虽存半首已是千古绝唱。
1/小草的力量
在人教版的小学语文课本中,收录了一首唐代诗人白居易的短诗《草》: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该诗由于短小,且明白晓畅,所以能人人成诵。诗人关注的对象,是世间再普通不过的古原绿草,他们看似弱小,其实生命力非常旺盛。野草是一年生植物,春荣秋枯,岁岁循环不已。“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此二句用语虽朴实,但却给人以爆燃式的冲击力,因而成为传之千古的绝唱。
确实,小草的力量是巨大的,记得小时候还有一篇课文,讲的就是野草的力量的,说的是一茎野草,却能将压在身上石块顶起。文章的作者是现代作家夏衍,题目就叫花《野草》。作者在讲述了种子与头盖骨、竹笋与石块的较量后,引发了如下议论:
没有一个人将小草叫做“大力士”,但是它的力量之大,的确是世界无比。这种力,是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只要生命存在,这种力就要显现,上面的石块,丝毫不足以阻挡。因为它是一种“长期抗战”的力,有弹性,能屈能伸的力,有韧性,不达目的不止的力。
面对重重阻力,一颗有生命力的种子是决不会悲观和叹气的,因为有了阻力才有磨炼。由此,我又想起了一个成语,叫“蚍蜉撼树”,所谓的蚍蜉,就是人们常见的蚂蚁,蚍蜉撼树的意思就是指蚂蚁想摇动大树,比喻自不量力。这里的蚂蚁是遭人嘲讽的对象。
其实,对于蚂蚁撼树之举,我们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面对权威、权贵,能无所畏惧。面对困难、挫折,能百折不回。这样的蚂蚁,岂不也同样令人敬佩?
2/被遗忘的别情
扯远了,回头再来说说白居易的这首咏草诗。其实,白居易的这首人人会背的短诗,是被现代编者们腰斩了的,原诗为八句,诗名也非一个简短的《草》字,而是《赋得古原草送别》。《赋得古原草送别》本义是写别情的,开篇写草,只是一个铺垫,诗作的重点是在后四句: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诗中的“芳”字本指野草浓郁的香气,远芳意为草香远播。侵,侵占,长满。所谓“远芳侵古道”,描绘的是芬芳的野草,沿着古老驿道上一直漫延到远方。“晴翠”则指的是草原明丽的翠绿,其实,写的还是草,写的仍是远方——一直滋长到天边“荒城”。
“王孙”本指贵族后代,此指远方的友人。“萋萋”形容草木长得茂盛的样子,此处指的仍是“原上草”。远芳、晴翠、萋萋,写的虽是野草,述的都是别情。即使王孙(朋友)远去,俺的思念之情,仍会像野草一样,“一岁一枯荣”,哪怕是野火焚烧,也永不根绝。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全诗浑然一体,说的是,离别之情,就像这古原上的野草一样,绵延不绝,刀砍不尽,火烧不绝,只是时节适当,就会蓬勃而生。
诗题中的“赋得”,是古代人学习作诗或文人聚会分题作诗或科举考试时命题作诗的一种方式,称为“赋得体”。《赋得古原草送别》创作于贞元三年(787),作者时年16岁,诗当是白居易赴长安应考时的习作。
3/居弗易否?居即易矣
关于这首诗的“成名”,还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唐代文人张固在《幽闲鼓吹》中是这样记载的——
白尚书应举,初至京,以诗谒著作顾况。顾睹姓名,熟视白公曰:“米价方贵,居亦弗易。”乃披卷,首篇曰:“咸阳原上草,一岁一枯荣。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即嗟曰:“道得个语,居即易矣。”因为之延誉,声名大振。
故事说的是,贞元三年(787),16岁的白居易到长安应科举试,期间,曾去拜谒过当朝名士、时为著作郎的顾况。那时的谒见,就是以“诗文”作媒介,白居易就将自己的诗作投献给顾况“问路”。当顾况看到“白居易”这个名字时,就借名调侃了一下白居易,老顾对小白说:“京城的米价很贵的,要想在此生活可不易啊!”这虽是拿他“居易”的名字打趣,却也有言外之意,说的是,没点才华,在京城的这碗饭可不好混着吃。
但是,当顾先生捧起白居易的诗稿,读到“咸阳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几句诗时,态度立马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拐弯,不禁大为嗟赏,道:“你能写出如此精美的诗句,呆在长安,是没啥困难的了。”
顾况也是个爱才之人,随及在朋友圈子中,向朋友们大力推荐白居易,很快,白居易在长安就声名鹊起,于是,白居易在长安“居即易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