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太尉逸事状原文及翻译(段太尉逸事状赏析)
读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一奋武人不虑死,流言散布以干名。
段公正直陈忠志,子厚豪情颂勇铿。
文出事条攻诋毀,人行史册立慈清。
不弓强暴人民爱,莫苟为财至杰卿。
[作品解读]
文章写于唐宪宗元和九年(814)柳宗元贬居永州时,是作者给当时在史馆任职的韩愈修史时作参考的。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十月,泾原节度使姚令言的部队在京师哗变,德宗仓皇出奔,原卢龙节度使朱泚被叛军拥立为帝。段秀实当时在朝中,他坚决反对朱泚称帝。一次被召议事时,他突然用手中的笏猛击朱泚的头部,同时唾面大骂朱泚“狂贼”,后被害。柳宗元对段秀实的忠勇行为深表敬仰,可是朝中却有人散布流言,说段秀实的这一举动是“武人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柳宗元对此极为愤慨。他深知段为人一贯刚直,“遇不可,必达其志”。为了让人们了解段秀实,说明“刚勇”完全是段的自身的性格,因此,作者写作本文,用事实说话,使流言不攻自破。
文章取材于真人真事,通过三件逸事,一写其刚勇,一写其慈惠,一写其清节,三者交相辉映,塑造了一个不畏强暴、关心人民、临财而不苟取的封建时代正直官吏的形象,同时对当时社会现实的丑恶现象也有所揭露,具有一定的认识意义和史料价值。